上海外企医学高管李福军被构陷 遭非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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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1月15日讯】上海市松江区法轮功学员李福军于7月4日上午在坐地铁上班时被绑架,8月被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非法逮捕。10月上旬,检察院将构陷他的卷宗递交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明慧网报导,李福军,家在上海市松江区,是外企医学高管,品行高尚、工作负责。

7月4日上午,李福军坐9号线地铁上班,在九亭站被国保便衣绑架。中午国保便衣和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对其非法抄家,强行抢去家用电脑、手机和法轮功书籍。

当天他被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劫持到上海市第二看守所。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分局把李福军构陷到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8月9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非法逮捕李福军。

10月上旬,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把构陷他的卷宗送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所谓的证据是他携带了一个服务器,这个服务器内存卡里面有关于法轮功内容的电子文件。

李福军在地铁上坐了两站路不到十分钟,并且没有一人看到那个服务器的内容,仅仅是因为他打开了那个服务器,就被上海市公检法非法关押。

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李福军携带了关于法轮功内容的电子文件,这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李福军被扣上所谓的罪名是“涉嫌组织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可李福军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去破坏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只有手握公权力的官员、特别是握有最高权力的人才有能力和有条件实施这一犯罪。

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分别明确废止了以下两个1999年发布的文件:(一)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二)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也就是说,出版法轮功书籍在中国是合法的。

明慧网评论:“真、善、忍”是最基本的传统美德,普世价值,打压法轮功也是在打压“真、善、忍”普世价值,是反人类的罪行。那么定罪实践这个原则的好人,就是无视自己的良知,在摧毁人类的普世价值。#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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