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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吸电子烟比例偏高 屏县将订自治条例规范

屏东青少年吸电子烟比例偏高,屏东县政府将订定屏东县电子烟管理自治条例,透过禁止电子烟贩售给未满18岁者,降低青少年吸食电子烟人口。(屏东县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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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1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台湾屏东报导)全球因电子烟引发的肺病案例激增,台湾现行法令虽明订相关设备及含有尼古丁烟油不得贩售,但民众仍能从网路或实体店面买到。屏东县府卫生局指出,国健署统计县内青少年吸食电子烟比率高于全国平均值,由于“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尚未通过立法,县长潘孟安指示订定屏东县电子烟管理自治条例,透过禁止电子烟贩售给未满18岁者,降低青少年吸食电子烟人口。

卫生局表示,依据国民健康署2018年针对青少年吸烟行为调查结果统计,县内国、高中生吸电子烟比率分别为2.9%(全国1.9%)及3.6%(全国3.4%),远高于成人的0.2%(全国0.6%),尽管法令未开放电子烟,但这项新兴烟品显然对青少年的吸引力远高于成人,使用率也明显高于成人。

卫生局指出,目前全县共有10家电子烟实体专卖店,包括屏东市7家、潮州镇2家及内埔乡1家,若业者贩售的电子烟产品含有尼古丁,将可依违反药事法分别裁处制造或输入者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贩卖、供应者,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币5000万元以下罚金;或是产品不含尼古丁却宣称具“帮助戒烟”、“减少烟瘾”等效能,依违反药事法处60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

至于电子烟外型似烟品形状,可依违反烟害防制法对制造或输入业者处新1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锾,贩售业者处新台币 1 千元以上 3千元以下罚锾。目前卫生局已不定期展开稽查工作,预计11月底全面完成稽查,

不过据吸食电子烟的陈姓民众表示,目前消费者购买电子烟产品大多会从网路订购,只要输入“电子烟”,就可从不同的网站选购,相当方便,至于电子烟实体专卖店,业者为规避稽查,陈列的商品都是未违反法令的商品或不含尼古丁的烟油,若要购买“特殊产品”,例如烟品形状或是没有焦油的加热烟草等,除非熟识客人带路,否则业者不会轻易贩售。

卫生局强调,国健署近年已提出“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包括全面禁止电子烟输入、制造、贩售,并提高制造、输入电子烟罚则从现行1万至5万元到5万至50万元,违法贩售者罚则从1千元至3千元提高到1万至5万元。

但修正草案尚未通过立法,在修法空窗期间,县府已着手研拟订定屏东县电子烟管理自治条例,透过公共场所禁用电子烟及禁售电子烟给未满18岁青少年等法令规范,达到降低青少年吸食电子烟比率的目的。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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