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价值过万包裹丢失 快递公司只赔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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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1月17日讯】快递寄出近一个多月后,浙江的陈先生才接到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来电,他被告知他寄出的包裹确认丢失。近日,陈先生表示,包裹是为客户订做的机械齿轮,价值1.3万元,由于寄出时未保价,快递公司表示只愿意赔偿1500元,这令他难以接受。

据大陆媒体报导,陈先生告诉陆媒记者,9月18日,包裹由浙江台州寄往吐鲁番,货物是客户订做的机械齿轮,重达数十公斤,分三组共9个,运费为660元,货到付款。

陈先生说,包裹寄出后,他并未继续关注物流情况,一直到10月9日,客户来电询问才发现问题。快递公司百世汇通的物流详情页显示,该包裹的物流状态从9月19日起就一直定格在金华-西安途中,整整21天都没有更新。之后,陈先生向百世汇通总部和台州邮政管理局进行投诉。

10月14日,一名自称百世汇通温州分部的工作人员致电陈先生,称包裹已找到,让陈先生发送货物照片以供确认。次日,物流显示包裹当日即到达西安,正发往乌鲁木齐。

陈先生以为此事就此圆满解决,而10月21日,百世汇通工作人员再次致电,称包裹在西安-乌鲁木齐的途中确认丢失。

日前,百世汇通工作人员向陆媒记者证实,10月13日,他们曾寻回其中2个机械齿轮,包裹重量从40多公斤减至20多公斤,10月15日重新发出。而陈先生则表示,此前他对此并不知情,他只被告知包裹被找到,对方问他是不是继续发往新疆。

陈先生说,在被告知包裹确认丢失后,他再次将情况反映到台州邮政管理局。经调解,百世汇通表示愿意赔偿1500元,这令他无法接受。他表示,货物价值1.3万元,有发票和汇款记录为证,属于能够证明邮寄物品价值的情况,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百世汇通工作人员称,陈先生的包裹没有保价,货物价值又过高,无法进行原价赔付。

台州市邮政管理局消费者申诉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作为调解部门,他们无法帮用户提供物品价值的有效鉴定或证明,陈先生提供的物品价值证明需得到快递企业认可。他建议,陈先生可保留好相关证明,走司法途径进行申诉。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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