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逻辑、科技和认知:中国古代VS西方近代

李旭彤:挖掘五千年文明惊世宝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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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西方传统逻辑学和《易经》中概念获取(concept possession )的比较

在了解学习任何一个学科、领域时,首先需要知道的是相关的概念。概念被认为是心智的表征,对象或客体的抽象,是构成人类思维的基本单元,在认知的所有方面都扮演着重要角色(Concepts are mental representations, abstract objects or abilities that make up the fundamental building blocks of thoughts and beliefs. They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all aspects of cognition.)。

概念在西方传统逻辑学中占有重要地位,特根斯坦说得非常明确:哲学的本质就是考察概念。从哲学的观点来说,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也是西方传统逻辑学首先研究的问题。基本的思维单位不同,则建立于其上的思维逻辑也必将大不相同。

近现代以来,虽然经典逻辑逐渐取代传统逻辑的地位,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至少到目前为止,在了解学习任何一个学科时,首先需要知道的是这个学科的一些基本概念。即使是了解命题逻辑、数理逻辑本身,也先需要从一些基本概念开始的。

目前已经发展了多种概念理论(Theory of Concepts)[Dennis Earl],对早期的概念定义或经典理论(the classical theory of concepts)进行扩展。但是这些理论尚没有突破一次获取一个概念的约束,并且获取概念也是基于已识别出的独立存在的个体。

中国传统文化中也存在概念的获取。仔细考察中国古代一些基本概念的获取(concept possession ),可以发现他们主要来自于《易经》中的仪、像、卦。《易经‧系辞下》有:“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两仪、四象、八卦和六十四卦类似于概念的模板,类型论(Type theory)中的类(Type),由这些模板或类得到表示具体个体的概念(或词项,对象)。

很多概念看起来中西方没有大的差别,但实际上他们来自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体系,在概念获取上隐含着一些完全不同的基本假设。正是这些基本假设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思维体系,不同的适用对象,不同的应用。

这些假设大家已经习以为常,从未考虑是否还存在其它的选择。因此遇到在这些假设上做出不同选择的逻辑体系时,就完全无法彼此理解。

下面就针对这些隐含的假设和前提,比较亚氏逻辑学和《易经》的不同处理方式,以及由此得到的不同结果。

3.1 亚氏逻辑学中概念的获取

从西方传统逻辑学到经典逻辑学,以及各种非经典逻辑学的发展过程中,概念的概念和相关理论已经有了诸多的发展[Eric Margolis,2005],但是一些最基本的假设并没有发生变化。另外,大多数科学、技术类的词汇都是采用传统逻辑学中的概念定义方式定义的,所以这里的比较还是在西方传统逻辑学和《易经》之间进行。

整理一下西方传统逻辑学教科书中对概念的陈述,可以归纳出如下四个获取概念的假设:

(1)一个获取只是针对一个概念或可获取一个概念;
(2)预先存在一类需要用概念来描述的个体,或者是对象、物体、事件、物件;
(3)一个概念表达的是对应个体的本质(Essence)属性;
(4)概念的外延和内涵都是唯一的和确定不变的。

我们可以看到,这几个基本假设与上一节讨论的所选取认知方法的特征相一致。其中概念外延和内涵不变,保证了概念所表达对象的线性和渐变性质。

另外,传统逻辑学在定义概念时,需要遵守的四个基本规则:

(1)定义项中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包括被定义项;
(2)定义项,除非必要,不应包括负概念;
(3)定义项中不能包括含混的概念或词语;
(4)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全同的。

这些基本假设和规则与上一节中亚氏逻辑学选取的认知对象一致。

考察概念理论的发展,可以发现,上面获取概念的后面两个假设和四个规则在不同的理论中都有所变化,但是第一、二个假设一直没有发生变化。

这两个假设在几乎所有的哲学、逻辑学著作中都是作为先验、自明,无需讨论的前提。西方文化习惯从“一个”开始,如西方绘画的单焦透视法,原子论的原子,时空理论中的一个时空点,原子命题等,宇宙世界有一个起源,一个绝对精神的存在,西方哲学中的本体论、BEING、定量分析等概念和思维方式都与这种逻辑思维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应此也就成为西方思想、文化、哲学、科学共同的前提。

概念获取需要与之相应的本质属性。识别个体的方式决定了其存在和属性。当代的概念理论从已经识别出的个体开始,因此只能认为确定哪些属性是本质属性,是识别这些个体的其它学科的任务。这种把识别个体的方式与对这些个体再进行分类的逻辑方法区分开来,就使得判断哪些属性可用于获取或定义概念,失去了一种内在的判断准则。

内涵和外延定义是传统逻辑学中概念定义的主要方法,使用这两种定义方法确定属于和不属于这个概念的个体。传统上,这两种定义方法包含的一个基本假设是:一个概念的意义是固定不变的,因此一个个体属于或不属于这个概念也是固定不变的,这也体现了对本质属性的一种理解,即本质属性是固定不变的。

虽然模糊概念无法以属于或不属于来判断个体的概念归属,但是它只是引入了不同主体的判断,把属性与不同主体联系起来。对于任何一个主体,还是固定不变的。亚氏逻辑学中的一些其它的概念定义方法也都包含了这一假设。

概念外延和内涵不变,保证了概念所表达对象是一种量的变化。量的变化,不引起属性的变化,意味着线性叠加,表示稳定的渐变。因此这个假设约束了概念对象的变化特征,也就是说,内涵和外延定义限定了表达的对象只能是稳定、线性和渐变的。

内涵定义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属加种差(definition by genus and differentia)方法,对于一些已经存在的个体,这种定义方法在划分属于和不属于这个概念的个体的同时,也建立了不同概念之间的一种属种关系。在西方科学体系中,绝大多数概念是采用属加种差来定义的。一系列用属加种差定义的概念构成了一个概念树,以范畴为树根,在其上长出一层层的概念枝叶。

作出这种定义的主要困难是需要用到已经理解或定义的其它词或概念(A chief difficulty in managing definition is the need to use other terms that are already understood or whose definitions are easily obtainable。)”因此对有限的词汇或事物,在不使用循环定义的情况下,必然存在无法定义的个体[Locke,1690][Copi,1982][Joyce,1926],如无法定义“存在(being)”,“个体(unity)”等。另外,在应用中还存在一系列的限制规则[Joseph,2000],如避免使用否定方式定义等。

亚氏逻辑学中极力避免循环定义,是因为其会与前述假定冲突。当使用循环定义时,如果循环路径上的概念超过了两个,则这些概念间的循环关系就不是唯一不变的,有可能存在不同的循环关系,如A->B->C,也可以B->A->C等,也就是说,用这种循环关系定义的概念含义将不是固定不变的。

为了能够定义一些不得不用循环才能定义的概念,又避免冲突,亚氏逻辑学的概念定义中,只接受两个个体之间的循环定义(that it is acceptable to define two relative terms in respect of each other),这样就与属加种差方法相一致,可以得到一个单一固定含义的概念。与接受受限制的循环定义一样,也接受了递归定义,同样任何引入的递归定义也不能导致歧义。但是,在西方的认知体系中即使允许循环定义[McKean,2001],它也认为这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只被用在极个别的情况。

避免“循环”和“否定”定义,还有一个更基本的意义是为了符合假定:“一个定义就是针对一个概念的定义”。循环定义一定涉及一个以上概念的定义,“否定”定义也很可能是两个概念相互否定的定义,如甲是非乙的个体,乙是非甲的个体等。因此除非在不得已时,如“鸡是可以下鸡蛋的禽类,鸡蛋是由鸡下的蛋”、“点是没有组成部分的事物”等非常基本的概念定义中使用“循环”和“否定”定义以外,为了不与这个假定冲突,尽量不使用“循环”和“否定”定义。

根据两个个体的相互依赖关系作出的定义,本质上是同时定义了代表这个两个个体的概念,但是在西方称之为循环定义,应当是为了遵循“一个定义只能定义一个概念”这个假设。因为即使两个概念的定义相互依赖,但是从循环的角度,也是可以视为一次只定义一个概念。

那个著名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循环定义问题。鸡的本质属性是可以下蛋,蛋的本质属性是由鸡生的,所以这两个个体应当是同时定义的。如果我们把定义限定为针对一个概念的定义,就会出现这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循环定义问题。

但是循环定义可以不仅仅限定在两个个体之间,他可以是在三个、四个、五个、六个……六十四个个体间循环。因为循环定义需要定义循环路径上的所有概念,如果抛开上面认为一次定义仅仅是定义一个概念的假设,则无论这个循环路径上有多少概念,都同时得到定义。所以循环定义本质上反映的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概念定义方法,其基本特征是一次定义多个概念。

这种相互之间有依赖关系概念的循环定义,其涉及的依赖关系与一般概念之间的关系不同。一般概念之间的关系,是在建立了这一对概念之后,建立的概念之间的关系,这一对概念是分别独立存在的。而这种用于定义概念的关系,则与概念的存在相关,凸显了“概念”的定义就必然是成对、或一组一组出现的。西方的概念定义因为假定了一个定义只是针对一个概念的定义,这样就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概念本身,而不是概念之间关系上。

另外,定义概念所用到的种属关系,对人们确定概念之间的其它关系有强烈的示范作用,人们很难突破这种范式。西方获取概念的上述假设限定了亚氏逻辑学体系的论域。正是由于亚氏逻辑学建立在以这种方式获取的概念基础之上,才会有其它逻辑学基本规律的存在。

3.2 基于《易经》的概念获取

中国传统的文字、语言、艺术、医学、各种认识自然和工程实践的学科,大多都建立在《易经》之上,那么这些学科中的概念也必然应当建立在《易经》之上。在《易经》中,与概念的概念最为接近的是仪、像、卦。它们大致可以看作是一种元概念,或概念的结构,概念的模板或模型等。

在思维、表达中,以这些仪、像、卦为模板应用于各种具体场景,就可以形成一组组概念或词项,其所起的作用与基于逻辑学的概念非常类似。仪大致对应原始概念(primitive concepts),像和卦对应于复杂概念(Complex concepts)。但是获取的方式并没有采用上述假设。在很多情况下,这两者会对同样的对象形成有相同词项的概念,一般使用中好像也区别不大,但是深层的性质不同。概念的概念本身就是基于属性、隶属关系的,这本身就是归属于亚氏逻辑学的,与仪、像、卦有本质不同。

首先,在《易经》中,一切从什么都没有——混沌或无极开始,然后出现了“有”之前的“太极”,太极分化为两仪——阴、阳,这个阴阳既是一种区分方法,也是区分后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以这种阴阳两仪,以及由此形成的四象、八卦和六十四卦等易像为模板,针对不同对象,就可以形成一组一组的概念,如男女、上下、天地、春夏秋冬、东南西北等等。

这些一组一组概念的存在相互依从,依彼此之间的关系同时产生而存在。显然,这种基于《易经》获取概念的方法与逻辑学的循环定义类似,但是它不仅不需要假设预先存在个体,也没有限定一次只能获取一个概念,并且也不限定一个概念只能有固定的含义。《易经》在获取概念时,其基点并不在于一个特定的概念,而在于概念之间的关系。

一般认为《易经》就是关于变化的论述,她表示了一组个体之间如何相互转化、变化的关系。当聚焦于一个概念,并且这个概念的含义固定不变时,可以认为这样建立的概念是一种对世界的静态表述。反之,聚焦于概念之间的关系,概念的含义也无需固定,则从概念这一层就可以表达变化。因此《易经》获取概念的方法虽然类似于循环定义,但其基点是变化。

在《易经》中,认可一个概念可以有多重含义,如四象中的少阳,相对于老阳为阴,相对于少阴为阳。一个概念可以有多重含义,就不需要限定只能考虑两个概念之间的循环关系,因此可以考虑同时获取多个概念。

在《易经》中,阴阳关系不变,同时获取阴、阳两个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和汉语中,用阴阳这个模板定义了很多一对一对的概念和词汇,如“高、低”、“上、下”、“男、女”等等,他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于阴阳,并且以(阳、阴)为模板,如“高、上、男”对应于阳,“低、下、女”对应于阴。

阴阳与两个个体之间的循环定义类似,为逻辑学的概念定义所接受,因此在西方近代科学和现代社会的各种概念、术语中,就存在一些与阴阳对应的概念,如正极、负极,正电荷、负电荷,并且容易为人所理解。

四象是两阶阴阳相叠嵌套,四象关系不变,同时获取四个概念“老阳,少阴,少阳,老阴”,这四个概念代表的个体属性相互之间循环变化,有相生的关系。亚氏逻辑学排除两个以上概念的循环定义,因此就没有这种四个一组定义的概念。

中国古代基于四象获取的概念主要有:表示季节的春、夏、秋、冬,表示卦象的实像、假象、义像、用像,表示天空方位的东、北、西、南。历代典籍中有,清王夫之《张子正蒙注·大易篇》:“天地之四象,阴、阳、刚、柔也。《易》之四象,则吉、凶、悔、吝也。”清龚自珍《五经大义终始论》:“圣人之以能有名号者,有四象焉:曰暇、曰顺、曰雍、曰嘉。”六书的像形、像事、像意、像声四体等等。这些四个一组的概念均可按照相生的关系循环转换。

同理,八卦是同时获取八个概念,是八个状态属性之间的三阶阴阳循环。六十四卦则是同时获取64个概念,六阶阴阳循环。中国古代形成的多数基本概念都是基于这种《易经》的理论获取的,都是这样一对一对、一组一组获取的。仪大致对应原始概念(primitive concepts),像和卦对应于复杂概念(Complex concepts)。但是因为获取的方法与逻辑学概念定义不相容,因此就很难为接受当代认知体系教育出来的人们所理解。

这些一组一组获取的概念形成了一个个内生(native)的概念域(conceptual domain (metaphor))或论域(domain of discourse 或 universe of discourse)。同一个概念域中的概念因相互之间的关系,获得了特定的含义。这一点在语义分析,不同语言之间的计算机翻译中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循环嵌套引入了一种自定义的特点和能力。循环嵌套会产生自相似结构,自相似结构中一个局部具有全局的结构,且具有内生的语义,因此就无需来自外部的结构和语义定义,有自定义的能力。

下面从比较西方和中国古代所形成的几个基本概念出发,来进一步讨论这两种概念获取方法的异同。#(待续)

(大纪元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李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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