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陈玉花被山东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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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1月24日讯】2019年,山东省菏泽市法轮功学员陈玉花被非法判刑4年,并在山东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死,9月25日遗体被火化。

明慧网报导,陈玉花,70多岁,生前是菏泽市牡丹区商业系统退休职工,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逾20年的迫害中,她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

陈玉花在修炼之前患有多种疾病,最严重的是子宫癌、心脏病,并且婆媳关系多年不和。1997年修炼法轮功以后,她不但身体好了,还把婆婆接到了自己家里,尽力伺候老人。老人见到亲戚邻居就夸儿媳妇好、法轮功好。

1999年7月法轮功被中共迫害以后,陈玉花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受益于法轮功的她因为向人们讲明真相及自己受益的真实情况,曾8次被中共人员非法抓捕,还被非法劳教、判刑,使家中的老人和有病的丈夫失去了她的照顾。

一次,牡丹区公安局警察为了抓她,竟打电话欺骗说她母亲在门外街上走路不小心摔倒,陈玉花得知后匆匆忙忙就往外跑,结果出门就被警察架住胳膊拖到了车上。她穿的拖鞋掉在地上,警察也不叫她拾起来穿上,就把她拖走关进了牢房。街上的邻居看到后都说:“这真是土匪行为。”

2007年10月14日上午,陈玉花在家看护有病的老伴,正在给老伴输液时,被牡丹区公安局八名警察绑架,然后非法关押在菏泽市看守所。后来她被非法判刑,在山东女子监狱被迫害致腰椎骨折。

狱警用“挣分减刑”来诱惑犯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犯人逼迫法轮功学员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坐在小矮板凳上,臀部都坐破了;还不让睡觉,谁一闭眼就打;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澡、不让换衣服,以致身上都发臭了。

陈玉花因不放弃修炼,被王洪花、邱秀欣等恶人折磨得不能动弹。即使这样,她还被逼迫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

2016年12月3日下午,菏泽市牡丹区国保大队队长付永宏操控东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同时出动,分别闯到多位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抄家、抢劫。陈玉花又被绑架并非法关押,这期间还被做了手术。

2018年3月29日,陈玉花、程盼云(女、66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退休干部)、李振环(女、70多岁,菏泽市电视台退休干部)三位法轮功学员开着电轿车下乡,在当地农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被牡丹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跟踪绑架。

当天下午,牡丹区国保大队队长付永宏(音)带着六七个人,其中三人是丹阳派出所的,穿着便衣,到李振环家非法抄家,把电脑、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还硬把一万元现金抢走。她老伴说这是他自己的钱,与她无关,警察竟说是这钱是非法集资来的。

2018年3月30日,陈玉花、程盼云、李振环三位老太太被非法关押在菏泽市看守所。

被非法关押在菏泽市看守所一年后,三位老太太在菏泽市鄄城县法院被非法庭审,当时并未宣判。之后三人被秘密审判并送进济南市女子监狱关押。

后来得知,陈玉花被非法判刑4年,程盼云被非法判刑3年半,李振环被非法判刑3年。

山东省女子监狱设在济南市,其中第十一监区现在仍非法关押着120~130名法轮功学员。狱警、刑事犯、犹大(曾修炼过法轮功,后放弃了修炼,转而逼迫其他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人)使用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向她们灌输谎言,致使她们每天承受着巨大痛苦。

被枉判的法轮功学员进监区后,被胁迫写放弃修炼的所谓“五书”(“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和“心得体会”)。受监区长徐玉美的指使,犯人们利用诬陷、恐吓、引诱、欺骗等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承认被强加的罪名。

坚持不写“五书”的法轮功学员则被关进“小号”(专门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小屋)遭受迫害。在“小号”里,她们被强制在小板凳上坐军姿,限制大小便、限制洗漱、限制睡眠。

对于坚定不“转化”(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徐玉美指使刑事犯在给她们的饭菜里下药。被所谓“转化”了的法轮功学员也被强制吃药,年长者出现高血压、心脏病、腿脚不好使、眼睛不好用等现象;年少者出现贫血、低血糖、妇科病。#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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