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香港法院纵火案”堪称“国会纵火案”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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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11日讯】12月8日,80万港人再度发起反送中大游行。当晚6点多,香港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接连遭到汽油弹袭击。香港《苹果日报》记者在现场看见,高等法院平台门口被烧至熏黑。 起火的位置有一地玻璃碎片,亦有一个疑是玻璃樽的物体。

事后,港府及中共对这起纵火案大肆渲染。香港律政司发声明称,终院和高院外遭纵火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终身监禁”云云。中共新华社引述香港警方的说法称:“暴徒当日在高等法院外涂污外墙,并向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门外投掷汽油弹及纵火,严重挑战香港的法治精神。案件暂列作‘纵火’,交由特区政府警务处中区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香港警方和新华社虽然没有明说纵火是反送中的抗争者所为,但其措词中含有这样的暗示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过往抹黑反送中的中共文宣里,“暴徒”一词是有特定含义的,指的就是抗争者尤其是勇武派抗争者。

那么纵火的究竟是不是反送中的抗争者?如果不是他们又会是谁?

有一点很清楚,香港的司法系统在反送中运动中并没有与中共及其香港傀儡政府为伍,可以说迄今为止基本还是独立的,因此在抗争者看来法院无疑是要守护的地方。与之相反,大陆党媒对香港法院则颇多指责批评,中共甚至有意收回香港司法复核的权利。也就是说,对香港司法系统不满和抱有敌意的是中共,要守护它的则是抗争者。后者怎么可能在法院纵火呢?这在逻辑上讲不通。

从现场情况看,更是疑窦重重。据《苹果日报》报导,一位参加游行的李小姐拍到当时情况。李小姐说,下午约6时05分,当时自己正向金钟道方向游行,突听见背后的高院平台发出一声巨响,她一转身即见到有2名黑衣人投掷汽油弹,2人共掷约10多枚汽油弹。整个投掷过程约2分钟,之后已经没有人走近现场。

李小姐透露,案发地点是位于高院连接太古广场的天桥。黑衣人投掷汽油弹前,在近金钟方向的天桥位置,有2名黑衣人疑似在把风、并挥动亮起灯的手提电话。李小姐质疑,一般抗议者是不会出现在该位置,不排除有人扮抗议者掷汽油弹。

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表示,纵火的地方不是游行路线。

还有一位观众(カレー饭)说:在法院门外纵火的黑衣人,手臂及背包上有发光记号,跟之前黑警假扮勇武派的服饰是一样的。一般市民破坏法庭是没意义的,那些假勇武目的就是嫁祸给真勇武!

其实,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香港高院纵火案是中共导演的又一起试图栽赃陷害抗争者的闹剧。

栽赃陷害嫁祸于人历来就是中共镇压民众抗议活动时惯用的手段。镇压六四学生时,中共曾到处放火,嫁祸学生;镇压法轮功时,中共曾自编自导了“天安门自焚伪案”。反送中运动以来,在中共的指使下,港警勾结黑社会、栽赃嫁祸抗争者的丑闻频频被揭穿。近日,还有网友拍摄到,一些港警穿黑衣扮成抗争者,到处在路上放火、拿砖块石头乱丢,栽赃嫁祸抗争者,这些港警收工后就上警用小巴休息。

事实上,12月8日大游行之前,警方已经提前“埋雷”,声称当天会出动3000警力戒备,以防出现暴力事件。当时即有分析认为,不排除港警再次扮演抗争者制造暴力事件,嫁祸抗议者。结果到了大游行的那天果然发生了法院纵火案。

这起纵火案不能不让我想起1933年纳粹导演的“国会纵火案”。

1933年2月27日,柏林消防队于晚上9时14分开始接到德国国会大楼火警报告。火情同时发生在几个不同地点,但当消防队到达时,主要的议会大厅发生爆炸,燃起大火。纳粹党首脑宣称这起事件是第三共产国际策划的,逮捕了三名驻共产国际的保加利亚人,而实际上这起纵火案恰恰是纳粹策划的,目地是藉以陷害反法西斯的力量。

今天的香港法院纵火案不就是当年“国会纵火案”的翻版吗!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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