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杯酒(上)

作者:安.格里芬(爱尔兰)译者:朱崇旻
小浅粉色的空酒杯上五杯酒,敬五个永志难忘、却无法再见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形塑了他,又让他破碎?(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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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岁的莫理斯,有钱但不信任人。他卖掉房产,结束事业,甚至把长期陪伴他的狗也送走。这是他在这附近的最后一晚……

独坐在爱尔兰米斯的兰斯福大宅旅店酒吧的莫理斯,用五杯酒向生命中的五个人致敬。

 

这边很安静,什么人都没有,只有我一个人在酒吧自言自语。

我边等第一杯酒边用手指敲吧台,像打鼓一样……我开始怀疑自己究竟喝不喝得到酒了。忘了有没有跟你提过,儿子,我父亲生前是很厉害的手指鼓手。他桌子也敲,我的肩膀也敲,只要是食指碰得到的地方他都要敲上一敲,那动作算是帮衬他的论点,也能引人注目。相较之下,我瘦骨嶙峋的手指没什么天分,无法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反正我也没想引起谁注意,这里就只有一位柜台小姐,她知道我在这,却非常努力无视我。在这地方,客人干渴致死也不奇怪。

话虽如此,我今天还是坐在这里。儿子啊,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不骗你。

真想让你看看我眼前的这面大镜子。它由巨大吊环挂起,长度有整个吧台那么宽,下方摆了一排酒瓶。不确定它是不是这栋宅子原来就有的东西。要把这个大家伙弄上墙,至少得要十个壮汉吧!

镜中映出我背后的沙发和椅子,每张椅子都渴望有客人来坐,但客人们此刻正努力把屁股塞进花稍服装里。镜子角落的那人是我,模样活像是别人在拍照,却有个笨蛋偏偏要让脑袋入镜。

还真是颗壮观的脑袋啊!我这几年很少照镜子了,你母亲在世时,我算是比较注意仪容,可是对现在的我而言,有差吗?

直视自己相当困难,我不想看到那些棱角——从小到大和它们打过那么多次照面,你应该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吧?

总之,我今日照样是衬衫洁白、衣领挺立,搭配深蓝领带,而且没沾到半点汤汁。西装外套底下的绿毛衣是你妈去世前送我的圣诞礼物,我脚下则是擦得雪亮的皮鞋。

现在还有人在擦皮鞋的吗?还是只有我一个了?莎蒂要是看到我这么体面的模样,肯定会很骄傲。都八十四岁了,我头上还是一根头发也没少,下巴的胡碴也没变稀疏,只是摸上去有些粗糙……嗯,有些粗糙。我何苦每早刮胡子呢?反正到中午,它又会变得和钢丝刷没两样。

我知道自己年轻时称不上英俊,不过即使当年有那么一点好看,现在也全没了,皮肤好像在比赛往地上坠似的。但我告诉你,我的嗓子还好得很,一如当年。

“莫里斯,”你祖母以前常说:“就是冰山听了你的声音,也会融化。”

***

终于有人从吧台后方的门走出来,终结我的干渴与痛苦。

“你终于来了,”我对完美体现出美丽与效率的艾米莉说:“我差点就要不顾颜面,自己拿酒喝了。我还考虑出去请那位乐于助人小姐帮忙呢!”

“看样子我来得恰恰好呢,汉尼根先生。”

她微带笑意说完,把一叠纸放到吧台上,还看了叠在最上头的手机一眼。

“可千万别用你的魅力骚扰我们家员工啊!”

她抬眼看我,双眼再次落在电话萤幕之前,闪过一丝光采。

“唉哟,我只是来安静地喝一杯,这样的热情款待我可受不住。”

“我们刚刚只是花了点时间讨论今晚的活动,丝薇拉娜马上就来。”

“你还真有瑞安航空大老板麦克·奥利里的架子。”

“你心情不错嘛。”

她边说边走到我面前,视线终于聚焦在我身上。

“我都不晓得你今天会来,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我也不是每次都会提前通知你们。”

“是没错,不过事先打通电话还是比较好,这样我们才能对员工发布红色警戒。”

就是这个笑容——唇角卷曲,可口得像温热苹果塔上一大朵鲜奶油,还有那双好奇得闪闪发亮的眼眸。

“要来杯波希米尔吗?”

她的手伸向平底酒杯。

“先来一瓶司陶特啤酒好了。别拿冰箱里的啊!”

“‘先’来一瓶?”

我装作没听见她语调中悄悄成形的担忧。

她微微弯腰,一只手熟练地从下方摆满酒瓶的柜子取出一瓶好东西。任谁看到柜子里整齐排列、标签全都傲然面向客人的爱尔兰酒瓶,都会忍不住多欣赏几眼。那是艾米莉的功劳,是她把这地方经营得井然有序。

一名身形纤细的年轻女孩走进门,来到她身边。

“很好,”艾米莉对她说:“这里交给你了。来,在汉尼根先生昏倒前把这个给他。还有你,”她漂亮的长指甲直指着我:“给我当心点,丝薇拉娜是新来的。”

警告完毕后,她又搬着那叠纸消失了。

丝薇拉娜接过酒瓶,在我的指点下找到吧台下的开瓶器,将酒杯与开了盖的酒瓶放在我面前之后默默躲到吧台角落。

我倒了点啤酒,直到绵密的泡沫碰到倾斜的杯缘,然后让它静置片刻。我环顾四周,重新检视少了你妈的这一天、这一年——不对,已经两年了——总觉得疲惫不已。老实说,除了疲惫之外,还有一股恐惧。

我又摸了摸下巴的胡碴,看着气泡漂到最上层,然后用咳嗽与低哼驱逐烦恼。儿子啊,现在已经回不去,回不去了。

我举杯倒满,最后再静置一会,生了暗色硬皮与皱纹的手指敲了敲杯侧,催动气泡往上浮。我又看了镜子一眼,对镜中的自己举杯,灌下美妙的第一口。

没有什么比得上司陶特啤酒奶油般绵密的口感与底蕴,一方面可以为身体提供能量,同时也滋润了我的声带。我的声音还有个特色,就是让我显得年轻一些——没错,和我讲电话的人听不出我身上有一百条枯槁的皱纹,也听不出我嘴里有不听话的假牙。

嗓子装得好像我是个英俊潇洒、不容小觑的男人,不过在这方面它并没有错。我也不晓得这份天赋是哪来的,全家只有我生得好嗓子。这是我吸引镇外那些房地产中介的生财工具,不过他们其实也不需要我多费唇舌,毕竟我们家农园就在米斯郡与都柏林边界,而且是在比较高贵的那一边,是人人艳羡的一片土地。

但那些系着时髦领带、穿着闪亮皮鞋的小伙子听我描述农园占地有多辽阔,总是听得津津有味,像待在车子后座的小狗一般。你放心,我充分考验过他们了,那些人要想赚我的钱,就得用心血换得每一分、每一毫,我让他们踏过我的每一寸土地,直到鞋子都蒙上一层尘土。

他们每个人都积极地想办法接下我这笔生意,父亲要是看到了,肯定会说他们是群机灵的家伙。最后,我选择让安东尼·法瑞负责把我小小的帝国卖给出价最高的买家。

你问我为什么选他,我只能说不是因为他话术出众——在这方面,那群中介全都一个样;也不是因为他精明的微笑,答案纯粹是因为他的名字和你东尼伯伯一样。

那男人早在七十年前就死了,我却到现在还是无可救药地崇拜他。事实证明我选对人了,年轻的安东尼接到案子后持续努力,直到房子和公司卖了个好价钱。昨晚,我正式搬出了那栋屋子。

这一年来,我一一打包了每个房间里的东西,每天包一点。每个箱子我都标了名字,这样你才好分辨:莫里斯、莎蒂、凯文、诺琳、茉莉——她的那一箱最小。

装箱和搬运几乎要了我的命,要不是安东尼派了几个年轻小伙子来帮忙,我肯定做不来。我忘记他们叫什么名字,是德瑞克还是德斯,还是……算了,这不重要。大部分时候我只有装模作样地协助他们,实际上更像是监工,不过他们倒是挺能干的,现在这种年轻人不多见了。

生活必需品我留到最后,等安东尼开着他的车来载最后几箱东西时,我才把它们装箱。凯文啊,放开这一切的感觉真的很怪。看着最后那一箱放上安东尼的副驾驶座,那小巧的模样让我一时回不过神,但其实里头也没什么贵重物品,只有水壶、收音机、我的几件衣服、刮胡刀那类的小杂物。

剩下的东西我找垃圾车搬走了,最后丢掉的是《米斯纪事报》,我虽然周日都会看盖尔运动协会的比赛——对当地和郡内的比赛尤其感兴趣——但还是会买一份报纸看赛事结果和当地的商业新闻。

沙发上大概堆了六个月的报纸,到最后全乱七八糟散在那儿,要是莎蒂还在,我肯定要挨骂。如果把报纸叠得好好的,那个高度在我坐沙发时很适合放茶杯,但我绝不能有突然的动作,免得茶杯翻倒。幸好我现在没以前灵活了,从沙发起身也慢吞吞的,不用怕打翻茶杯。

安东尼会把箱子放在离他办公室不远的某个地方。现在都柏林的生活实在是……实在很不可思议。剩下一些重要的东西我都带在身上,皮夹放在外套内侧胸前的口袋。这些年我越来越健忘了,口袋还得放一枝笔与记事用的几张纸。外侧口袋放了沉甸甸的旅馆房间钥匙,以及我父亲棕与黑色相间的烟斗,我从没用过它,拇指倒是把它摸得又滑又亮。

除此之外,还有几张照片、几张收据、我的眼镜、你妈装发夹的小包包、我的手机,以及一些橡皮筋、回纹针与安全别针,这些东西也许哪天能派上用场也说不定。当然,还有用邓恩超市袋子包好,放在我脚边的威士忌——你送的威士忌。

儿子,我当初是在一九四○年来这里工作,那时还没有人知道它以后会改建成旅馆。当年,这地方还是多拉德家的大宅,别人都说以乡下大宅来说,它长得相当古怪。一出前门就是村子大街,风格比较像建在都柏林哪个广场前的屋子,显然最初的屋主希望全村就在门外,等着侍奉他们。

宅子前门没有高耸的铁门,没有长长的车道——那些全放到后门,前门就只有舞台布幕般的两排树木向两旁延伸,标记这片土地一路延展到屋后的宽广边界。那些树现在大多不见了,大街也往旅馆右手边延伸,绕到一旁,旅馆左边则多了一排店面。没被议会买去扩展小镇的土地都还在,但就我们所知,那些已经不属于这间旅馆了。

开始在庄园当农工时,我只是个十岁男孩。我们的土地——或者说,我父亲的土地当时还很小,后侧和他们的地皮相邻。在那里工作的时光完全称不上快乐,六年后我离开了那座庄园,发誓再也不踏进这片土地,要不是你和罗莎琳坚持在这儿结婚,我绝不会回来。我始终不了解你们对这片土地的执念,我记得莎蒂也跟你们一样,甚至更执著,她时常滔滔不绝地说这间旅馆有多壮丽、客房有多豪华,还对蜜月套房赞不绝口。婚礼那天,我还以为这女人兴奋得要心脏病发了,但那也可能是她为了弥补我的兴致缺缺而特地演出来的。我这人就是装不来。

“改建前,那还是原屋主爱蜜莉亚和休·多拉德的主卧室喔。”

婚礼筹画人灿笑着说,活像这是什么惊天动地的消息。

听到此,我丢下了你们几个,径自走进酒吧,在同一个座位坐下来,灌了杯威士忌下肚,敬这地方的消亡。不晓得那天帮我倒酒的是谁,只知道绝对不是今天这个年轻女孩……

说曹操,曹操到。她摇摇晃晃端着一叠玻璃杯走进来,天晓得那堆酒杯要放哪里,吧台下的杯子已经叠得够高了。我这辈子从没像那天这样全神贯注地喝酒,拒绝抬头将这地方收入眼底,拒绝抬头看任何一个人,我的头都以为颈子坏了。每一面墙都有相片,走廊上、房间里都有,这宅子根本是以它的历史来讥讽我这个老头子。

……

她是在睡梦中走的。记得她以前总是说,轮到她走时,她想在睡梦中离开。她和更早之前去世的妹妹一样,没什么病痛,没什么毛病,前一晚她亲了我的脸颊一下,翻了个身,头上还夹满发卷、包着我的旧手帕。那女人的头发直得要命,她每晚都要卷到极限才能入睡。真够麻烦的,我以前会这么想。当我躺床上,看着她在梳妆台前卷头发,总会暗想:那头丝绸般的长发有什么不好,怎么我老是只瞥个一眼两眼。但我告诉你,如今要是能再看她坐在镜子前弄头发,我立刻咽气也甘愿。如果能再来一次,我会仔细欣赏她转动的手,欣赏每一绺鬈发。

那天早上,我刮完胡子在厨房听收音机,过一阵子才发现没听到她穿拖鞋走动,或是她平时哼哼唱唱的声音。开始烧水了,还是没见到她的影子,我终于发现事情不对劲。我让广播的新闻播报员继续讲话,自己则回到走廊上,耳里都是议员米克.华莱士逃税的新闻。我站在房门口,发现莎蒂还躺在床上,和我刚起床时没两样。那一刻,米克·华莱士的一绺绺白发与粉红上衣冻结在我脑中。

去他的米克·华莱士。

我触碰她的脸,感受到她离开时留下的寒意,膝盖立时跪了下去。我瘫倒床边,看着距离我仅仅几公分远的脸蛋。她表情安详,不见忧虑的痕迹,脸上好像还有一抹红晕,或者那是我想像力过剩?

我用指尖抚过她眼角柔软的皱纹,在毛毯下找到她的手,双手紧紧握住,试着让它暖起来。我将她的手贴在脸上,搓了又搓。我当然不认为自己能让她活过来,只是……我也不晓得,反正我就是想这么做。也许是不希望她冷到吧!她最讨厌冷天了。

从她去世到丧礼的过程中,我只记得那一小段时间,和她单独在一起的宁静时光。你要是问我之后还发生了什么事、谁来了、谁说了什么,我全答不上来,一切都模模糊糊。我只记得自己坐在起居室,坐在专属的椅子上,在心中默默握着她的手——我的莎蒂的手。◇(待续)

——节录自《五杯酒》/ 寂寞出版社

(〈文苑〉登文)

责任编辑: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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