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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泛民派吁改革公安条例 黄之锋:当务之急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授权影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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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02日讯】今天泛民派政治人物召开记者会,针对香港现行的《公安条例》,提出草案,呼吁应该进行改革。议员区诺轩表示,国际社会、包括联合国都指出,香港应该要有顺应国际公约的人权地位,香港的《公安条例》,遭到联合国批评,定义过于广泛。

香港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授权影片截图)

香港立法会议员区诺轩:“他说《公安条例》的的某些词语,例如扰乱公共场合的秩序,或者非法集会,其实会造成对于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过度限制,也都有机会出现例如很多被捕人士受到起诉。其实大家会看到在反送中运动以来,我们有很多人被控非法聚集,严重的被控暴动,很多时候为什么警察会有基础去滥暴滥告我们的示威者,都是基于真的很像联合国讲的,定义太广泛。”

香港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授权影片截图)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国际社会在通过法案之后,当陆续各国非常关注香港的人权以致人道灾难的时候,其实《公安条例》的的改革,以至将暴动罪及非法聚集的罪名的起诉门槛提高,将这个监禁刑期下降,绝对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妥善回应五大诉求,务实改革公安恶法。(授权影片截图)

香港《公安条例》第18、19条,是关于非法集结罪及暴动罪控罪定义和最高刑期。黄之锋提出,应该等立法会充分讨论现在的《公安条例》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无差别、大规模起诉抗争者。黄之锋认为,如果这个草案有机会被修改,抗争者被起诉的状态会撤销。并指出,荔枝角关押的一两百人,都还没审讯,就被关在监狱里面,政府当局和律政司应该仔细思考。

责任编辑: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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