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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通喊话:反渗透法非针对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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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陆委会在脸书贴文,阐明对“反渗透法”的内容。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向台商喊话,“反渗透法”只针对渗透行为加以处罚,非根据“身份”,“请在中国大陆经商、就业、就学的国人同胞放心,这一部法律不是针对大家,而是针对中共的渗透行为”。

外界质疑“反渗透法”的立法过于匆促。对此,陈明通表示,该法可追溯到立法院第9届第7会期末,民进党团就《两岸条例》提出禁止“中共政治代理人”立法,引起社会喧哗,当时总统蔡英文允诺,要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好好跟社会沟通,商量如有疑虑要如何改进等。陈明通说,经漫长讨论后,舍弃了在两岸条例中增修禁止“中共代理人”的做法,而改成另立“反渗透法”。

针对“反渗透法”内容,陈明通提出三点强调

第一,“反渗透法”是根据“犯罪行为”,而非根据“身份”来加以惩罚,而这一些犯罪行为在现行法律如:《政治献金法》、《正副总统选罢法》、《公投法》、《游说法》,以及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及《集会游行法》已有禁止,“现在只是强化管制”,对于接受渗透来源的“指示、委托、资助”而造成的违法行为要加以处罚。

第二、行政部门仅有“告发权”,也就是主动移送、函送,并没有处罚权、行政罚。陈明通强调,对罪行认定与处罚非常严谨,罪与罚必须透过法院三审定谳,所以相对于原“禁止代理人法”有些是行政罚,“反渗透法”罪行由法院认定,没有随便入罪问题。

第三、陈明通提到,北京政权以锐实力遂行政策目的,全世界都在反中共渗透行为,站在第一线的台湾不能没有法律防护。特别是元月2日,中共领导人习近平提出“习五条”,宣示统一进程,更透过渗透、统战作为达到所谓民主协商等,遂行统一台湾的目的,因此,台湾需要“反渗透法”。

陈明通最后强调,“反渗透法”只针对渗透行为加以处罚,并不影响两岸正常交流。因此,特别请“在中国大陆经商、就业、就学的国人同胞放心,这一部法律不是针对大家,而是针对中共的渗透行为”。◇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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