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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读 中国制品来台洗产地可重罚300万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贸易法部分条文,若厂商标示不实产地,罚锾上限由新台币30万元大幅提高到300万元。 (PATRICK LIN/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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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03日讯】在贸易战调高中国输美产品关税下,近来查获中国产品藉由转运来台湾“洗产地”,立法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贸易法部分条文,若厂商标示不实产地,罚锾上限由新台币30万元大幅提高到300万元。

据中央社报导,行政院提案指出,近来查获厂商违规使用不实原产地证明书供中国大陆货品使用,规避外国对中国大陆货品课征反倾销税等行为,致欧盟对台湾厂商及多项货品展开调查。

提案指出,美国依其301条款对中国大陆货品课征额外关税,不肖业者将中国大陆货品运至台湾,并以“台湾制造”之名称再输往美国,企图规避美国对中国大陆货品课征额外关税,将影响国际贸易秩序及台湾货品在国外之商誉。

行政院指出,为有效遏止厂商违规转运中国大陆货品而损及台湾整体产业利益及声誉,基于管理需要而有提高贸易法罚责中相关条文处罚额度之必要;为促进民众协助检举不法,增订检举奖励规定,因此拟具贸易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现行条文中,原规范文字只提到进出口人不得“使用”不实的贸易许可及证明文件,导致有不肖业者提出若只“申请”而“未使用”应不罚;三读通过条文明确修正,将以虚伪不实方式“申请”贸易许可、贸易文件也纳入处罚。

为有效遏止“洗产地”行为,三读通过条文中,大幅调高罚锾,若厂商对产地标示不实(洗产地)、使用不实贸易证明文件、违法输出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至非管制地区,或签发单位未依规定程序签发产证等违法行为,罚锾由原本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大幅调高为6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

另外,为鼓励人民协助政府检举违法,三读通过条文增订“吹哨条款”,增列民众检举产地不实的奖励规定,盼藉由重罚吓阻及民众参与,加强遏止厂商不法行为。

责任编辑: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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