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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再生能源趸购费率 仅陆域小型风电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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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综合报导)经济部能源局31日公告“109年再生能源电能趸购费率及其计算公式”,相关费率将自109年1月1日适用。公告资料与预告草案主要差异,在于1~30kW陆域小型风电趸购费率小幅调升至每度7.7998元,其余各类再生能源皆与草案相同。

能源局指出,生质能、废弃物及小水力发电趸购费率,皆较108年度调涨1%~4%不等;地热发电维持108年度水准;太阳光电为鼓励家户屋顶设置,1~20kW级距之降幅为各级距最小;陆域大型风电及离岸风电,反映技术进步及兼顾国际发展趋势进行审定调整,其中离岸风电趸购费率由今年每度5.516元调降至5.0946元,降幅高达7.6%。

能源局表示,针对预告期间及听证会各界提供之意见及资料,109年度趸购费率审定作业,经108年12月25日审定会第3次会议决议,纳入可佐证的运维费用资讯后,调整陆域小型风电1~30kW级距趸购费率,由预告每度7.7916元调升0.0082元至每度7.7998元。

其余意见,如台东地区是否纳入太阳光电区域加成奖励范围、大型太阳光电完工费率适用宽限期是否延长、陆域大型风电及离岸风电费率调整之合理性等议题,审定会逐一讨论,并决议持续搜集各项成本佐证资料,纳入110年度审定会讨论。◇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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