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落马公安厅长马明 所涉迫害法轮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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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05日讯】据12月1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马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已经被查。

现年62岁的马明,2018年2月退居自治区政协副主席,1957年10月出生,辽宁辽中人,2000年5月,任吉林省松原市副市长;2003年12月,历任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正厅长级)、吉林省商务厅厅长等;2008年1月,任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2011年5月,任吉林省公安厅中共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2年6月后,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督察长,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兼)等。

马明在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期间,曾积极追随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残酷迫害法轮功,推动迫害政策,指挥、操纵内蒙古各个盟、市、旗、县、区对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抄家、关押、诬判、致死、致残。

截至2016年1月,17年间,明慧网报导内蒙古自治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共计1,599例,直接遭迫害人数为1,754人,其中被迫害致死63人。

马明在内蒙古任公安厅厅长却长达6年,对内蒙古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直接责任。

以下是马明在任职期间法轮功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

房庆昌被活活打死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房庆昌于2014年11月7日遭内蒙古科右前旗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2015年10月15日,被诬判4年、送进臭名昭著的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迫害。2016年6月25日,被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迫害致死。

狱方阻挡家属看死者遗体的全身。据内部可靠消息,房庆昌是被警察和包夹犯人(监管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电击和殴打致死。

2016年6月26日,内蒙古保安沼监狱通知房庆昌家属,声称房庆昌25日晚6点钟死于“心脏病”。房庆昌的家人接到通知后就赶去了监狱,狱方说遗体已放在了殡仪馆。家人又去了殡仪馆,看到房庆昌鼻子里、后脑下都是血。遗体从脖子往下到腿的膝盖,无论房的家人怎么说,警察就是不让他们看。

房庆昌的家人问为什么有血,狱方谎称,因天太热腹部胀起就把血挤出来,是“正常现象”。

房庆昌家人请了律师、请了法医验尸,一切准备好了,当法医要开始工作时,发现检察院开的证明不符合法律程序,法医就和狱方争吵起来。

人死了近一个月,房的家属要求得各项调查进展得很慢,处处受阻。家人一直找死因,监狱方却一直撒谎和造假,设法阻挡,还找了三个律师和顾问。监狱放风要把房庆昌的尸体强行火化。

陆玲被迫害致死

内蒙古法轮功学员陆玲(女、未婚)曾遭两次劳教迫害,被非法判刑5年,在呼和监狱被迫害至病危,于2014年10月16日离世,年仅36岁。

2010年1月16日下午,陆玲与其母李玉英在亲人家干活时,遭内蒙古根河“综治办”伙同得耳布尔派出所所长李明路、警察冯某绑架,并非法抄家,很多物品被抢劫。

2011年10月,陆玲被非法判刑5年,送呼和监狱迫害。但不到一年就被迫害得出现生命危险。狱方怕她死在监狱里,要担责任,通知陆玲的家人把她接回家。当时陆玲的母亲因坚修炼法轮功也被非法关押。

陆玲于2014年10月16日含冤离世,据说去世前肚子肿大。

陷冤狱7年 张丽梅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张丽梅,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马林镇人,于2001年春天被元宝山区公安局非法抓捕,诬判7年。在呼市女子监狱被迫害期间,24小时罚站,不允许睡觉。

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她的犯人苑喜梅等打她耳光、揪头发、辱骂、用脚踢,还用扫床的竹板打她的头、手、胸部和胳膊,她身上被打得出现一道一道的血印和青紫疙瘩。

包夹长期迫害张丽梅,给她用酷刑,用钢针扎她大腿内侧,扎得鲜血直冒,惨不忍睹。

2007年,张丽梅结束了非法的漫长的牢狱生涯,回到家后,只能领着孩子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期间还经常被监听监住。

2015年8月,张丽梅因依法控诉江泽民,又被松山区国保大队劫持、勒索恐吓。

一次次的残酷迫害,使得张丽梅身心上受到严重摧残,她身体每况愈下,于2016年11月29日抛下年仅17岁的孩子含冤离世,终年52岁。

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

马明上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后, 仅在2017年,警察绑架构陷、诬判法轮功学员32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为:王桂香、雷秀华、杨翠玲、王艳昕、岳淑霞、肖丽娟、方道和、赵德停、张法军、刘文发、王秀杰、鄢丽萍、江学农、谭秀霞、徐润叶、曹继海,王长顺、吕春霞,李彩芝、丁玉芳、盛秀环、贾彬、赵春霞、李玉岚、王翠华、王大孝、吴燕、高春荣、张万波、李桂英、李树芳、贾丕珍。

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重判,仅以赤峰地区为例:

赤峰李文志、纪淑荣夫妇,于2012年11月14日被绑架,两人被非法判7年徒刑。

赤峰市红山区杨丽荣与母亲李玉芝,还有张翠敏,于2012年2月29日同一天被绑架,杨丽荣被非法判重刑8年,李玉芝3年、张翠敏7年。

赤峰市敖汉旗吉晓东被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法院于2014年4月非法判刑7年。

赤峰市巴林左旗李玉芬、王玉兰于2014年7月13日上午,被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2014年8月下旬,公安局和检察院人员伪造证据,非法逮捕李玉芬、李玉梅两人。李玉梅被非法关押4个月,出现严重心脏病症状,被“取保候审”放出来。11月25日,李玉芬被巴林左旗法院非法庭审、非法判刑6年。

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张向云、武秀荣于2014年7月21日下午,在天义镇街上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宁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于同年12月9日被非法判4年。

赤峰市松山区刘凤荣,45岁左右,2014年7月份,在向人们讲法轮功真相时,遭到松山区公安国保警察绑架。2014年12月25日,刘凤荣被冤判4年。

以上只是马明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案例。#

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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