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中院前院长受审 被控受贿逾两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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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05日讯】中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前党组书记、院长董秉惠(副厅级)日前出庭受审,其被指控受贿2,200余万元,贪污160万元。此前,董秉惠曾被指知法犯法,以案谋私等。

据“鄂尔多斯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董秉惠涉嫌受贿、贪污罪案12月3日在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

检方指控,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期间,董秉惠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工程承包及干部提拔使用等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它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安排工作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00余万元。

另外,董秉惠还利用担任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人民币160万元。

今年9月的“双开”通报中,董秉惠曾被指知法犯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抗调查;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多次送给领导干部及其配偶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私欲膨胀,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以案谋私,拿司法权做交易,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贿等。

现年56岁的董秉惠一直在内蒙古任职,2000年10月至2012年2月曾任包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后5年还兼任市综治办主任;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任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初期曾兼任市综治办主任3个月;2013年5月调任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2014年2月起 任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9年3月落马。

董秉惠还因积极跟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曾被海外明慧网点名。

董秉惠任包头市政法委副书记11年多,并兼任市综治办主任长达4年多。据明慧网今年9月报导,董秉惠在任期间,积极推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下达迫害指标,操控、指挥公检法司采取跟踪、盯梢、监听、监控等手段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关押、恶意起诉、非法判刑。在此期间,包头市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去年8月以来,中共内蒙古政法系统震荡,除了董秉惠,还有十数名官员相继落马,包括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原政法委书记邢云,内蒙古公安厅原副厅长孟建伟,内蒙古公安厅前副厅长赵云辉,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前副局长杜宝君,赤峰市委前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内蒙古政协前副主席、公安厅原厅长马明等。

其中,去年10月落马的孟建伟与董秉惠有较多交集。董秉惠担任包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孟建伟先后任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市委政法委书记。

今年9月,孟建伟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提起公诉。此前,孟建伟还被指给黑恶势力当“保护伞”,在其庇护下多名下属也成为涉黑“保护伞”,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等。

孟建伟也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并被明慧网点名。#

责任编辑:庄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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