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秉中痛斥中共把基因编辑责任归咎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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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2月02日讯】早前,深圳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被指逃避监管,进行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活动涉嫌犯罪。原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陈秉中1月31日在维权网发文,指责中共当局把“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归咎于一人,而监管部门则被“放生”,但“问题在下边,而责任则在上头”。

文章首先说,“基因编辑婴儿事件” 曝光后,有关当局从来不承认与自己有关,认为是贺建奎个人所为。但事实并非如此,“基因编辑活动并非个人行为”。

文章举例说:“一是贺建奎开展科研项目是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的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事件曝光后,该委员会要求贺建奎再提供补充资料,这代表之前确实批准他从事相关试验。”

“二是‘基因编辑婴儿’是一个系统的比较庞大的科研项目,如果没有学校提供实验室和相关设备,单靠他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更不用说怎样去找那么多的试验品,其背后必有一个机构和人数可观的团队。事实是,早在南科大筹建时期,贺建奎就与南科大谈妥了建立个人基因实验室的事宜。”

“三是贺建奎既打着‘千人计划’从美国聘回的‘尖端人才’,又打着南科旗号发布两篇南科大贺建奎实验室招聘技术员和博士后的启示。几个月后,贺建奎征集愿意参加基因编辑试验的患者,开始进行‘基因编辑婴儿’计划。共8对志愿者夫妇进入试验,对大约30个胚胎中70%进行了基因编辑。这么多人被试验,可知没有国家的力量是绝对办不到的。从而形成了由国家上层推动, 南科大提供条件,贺建奎具体执行的一项秘密计划。以上情况表明,把‘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归咎于个人行为与事实不符。”

此外,文章还表示,事实上贺建奎也“并非当局所言的个人自筹资金”。

文章称,“一是深圳科创委每年都举行‘基础研究自由探索项目’的申请和公示,生物、生命健康等产业是其重点支持领域,与基因相关的项目就超过50个,采取单位申报、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最高支持金额50万元,其中包括贺建奎的项目。”

“二是贺建奎的实验得到了南方科技大学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经费支持。众所周知,凡是被招募到中国的‘千人计划’人员,基本条件就是要有足够的科研基金和独立实验室,贺建奎因有这样的优惠才敢落户于南科大。”

“三是贺建奎2012年7月4日成立了瀚海基因,开始自己的基因商业化布局。他打着自己是‘千人计划’的一员和南科大招牌担任十多家生物技术、基因检测技术有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管。注册资本最高的是深圳市南科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持该公司24.5%股份。从用于基因编辑的经费来看,官方调查结果归罪于贺建奎自筹,同样与事实不符。”

此外,对于官方调查结果宣称的“基因编辑婴儿试验是贺建奎蓄意逃避监管”也并非如此,事实上是“从上到下的层层的监管部门严重失守,没有人把大门,令贺建奎如出入无之境游刃有余,凸显了中国医学研究监管和医学伦理管理的严重混乱。”

文章批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涉及到的各有关部门不是首先从自身检查监管漏洞进行反思和检讨,而是急于与贺建奎切割,于是撇清与贺建奎的关系火力全开。将自己部门应负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中央领导也先后表态严厉谴责”,明显是“卸责”。

文章还指,“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是人为地干预人类出生前基因自然生长规律,会产生不可预测的无可挽回的灾难性后果,如同一次核爆炸。对此造成的严重后果,“只问责一人就完事大吉,令多位有责的官员在光天化日之下逃之夭夭,何谈公平正义。”

作者还呼吁,“对已进行基因编辑试验的夫妇和已生下的双胞胎如何终身医学跟踪和医疗保护”,不能在这方面再出现有违背伦理的事,否则就是“罪上加罪”。

文章还分析了“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发生的根源:“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细菌则只有在阴暗潮湿不见阳光温度又适合地方最容易滋生。军中所以出现徐才厚和郭伯雄,中央政法委所以出现周永康,是因为有‘三个代表’给他们创造了适宜土壤和气候;同理,因为当局给贺建奎也提供了适宜土壤和气候,包括监管部门的严重失守,所以才发生了‘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什么别的国家没有发生‘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追根溯源是制度和体制出了问题,唯有在这方面刮骨疗毒才能根治这不治之症。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讳疾忌医,也就是在‘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上,不但不追究监管部门的失责反而将其‘放生’,官官相护,那么还会出现第二和第三个贺建奎,由此必将制造出成群的‘基因编辑婴儿’而后患无穷。”#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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