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伯阳:徐州中院法官违法会见余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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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洪宁采访报导)近日,余文生律师的妻子许艳及其委托的律师谢阳和常伯阳再次前往江苏省徐州市会见余文生,但仍遭到看守所拒绝。两位律师在徐州中院递交了辩护代理手续,经查询得知,在尚未立案的情况下,法官私自到看守所提审了余文生,已经违法。

法官还告诉常伯阳,余文生想用官派律师,对此,家属及律师表示怀疑。

法官称余文生要请官派律师  遭质疑

余文生案于2月1日由徐州市检察院转到徐州市中级法院进行审理。谢阳和常伯阳律师向大纪元记者介绍了最新的情况。12日上午,俩人到徐州中院的窗口递交了辩护律师代理手续,经过窗口工作人员现场电脑查询,此案尚未立案,官派律师也没有递交代理手续。

常伯阳说,12日他们到达徐州后,听法官刘明伟说,他见了余文生,余文生说要联系官派律师。13日下午,法官又给常伯阳打电话说,他再次见了余文生,余说要请官派律师。

常伯阳认为:“找两个素不相识的律师为自己辩护,这不让人怀疑吗?很有可能是法官在骗我们。法官说有余文生的笔录,我让许艳找法官要笔录看,法官不给看。”

“那两个律师这样做,也是违背律师的职业道德,违背家属的意愿,这种委托关系是不正常的。哪有这种让家属反对的律师给他辩护的?”

谢阳和常伯阳两位律师表示,由于当局插入官派律师,使得他们很难再继续介入。

许艳告诉大纪元说,针对两个官派律师,她也去全国律师协会投诉过他们,书面要求他们退出,此次徐州之行,她又找官派律师要求他们退出,但仍未有结果。

徐州中院违法办案

谢阳说,在法院还没有立案的情况下,法官私自去看守所提审余文生,这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家属有权利代为聘请律师,当我们递交了辩护手续后,我们就是余文生法定意义上的辩护人。”谢阳说,“如果余文生不愿意让我们担任他的辩护人,(当局)想解除我们的话,那应该有一个解除涵给我们的律师事务所,如果我们需要向余文生进行确认,看守所应该安排我们跟余文生会见确认这个事实,但是现在法院不做安排,把这个权利统统地取消了,这是违法的。”

常伯阳也表示:“(法院)这是违法的,限制了当事人自由选择律师的权利。”

谢阳表示,中共独裁体制下,法院完全是流氓化了,他们藐视、剥夺律师的权利,控制律师不让跟余文生见面确认。

在被问到余文生在狱中是否会受到酷刑、被吃药等迫害,谢阳说:“我不敢想像,我不敢想像。”

中共通过判缓刑控制人权律师

余文生此次被中共强加的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当局拿掉了原有的另一个妨害公务罪,对此,谢阳说,这其中有一种可能性,余文生有可能被判缓刑。

谢阳表示,对于涉及维权律师的政治案件,中共都采取恐吓和控制的手段,判缓刑是想控制律师,特别是政治案件中判缓刑是很不利的,当局是为了便于控制。

谢阳认为,独裁体制的国家,它们所获取的政权不是民选的,是通过暴力获取的,为了维系政权的长久存在,必须对质疑政权合法性以及对他们政权抱有不满的人进行控制,所以它们的刑法里面就有这么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这个在民主国家的刑法里面是不可能出现的。它们就是想控制这部分人(人权律师)。

对于判缓刑中共有两方面考虑:一是这些做律师的,都是依据法律规定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达到在现行的法律内不构成任何犯罪,如果判重刑的话,法官是不敢的。根据刑法他们也不敢说律师是犯罪,如果判你十年,他缺乏最基本的证据材料;二是如果判这些维权律师重刑,国际社会的压力也是受不了的,所以他们就用相对宽松的这种缓刑。

谢阳说,对一般的刑事案件判缓是个好事,但对于政治案件就是不利的事情。

许艳:不承认官派律师

对于法官所称余文生想用官派律师,许艳认为,余文生律师现在是失去自由的状态,法官说的是不是他真实的想法,或者他是否有遭到酷刑威胁,都不好说。“所以我肯定是信任我请的辩护律师,我会继续努力。”

徐艳还说,余文生在出事之前曾录有一个视频,称一旦出事,不会解聘许艳为他请的辩护律师,他也不会用官派律师,除非遭遇酷刑。

余文生被抓捕已有一年多,但家属及律师始终未能会见到本人,引发国际社会的更多关注。

15日,许艳在王宇律师的陪伴下,与欧盟、德国、美国、法国、瑞士、荷兰、瑞典、捷克等国的人权官员见面。

许艳说:“我请求各国人权官员帮助呼吁当局,依法保障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并帮助呼吁:无罪释放余文生律师。”

许艳感谢关注事件的所有朋友们。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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