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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咨询资金回台 财部保证不列查税对象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营运长许祺昌(右1)、财政部政务次长吴自心(右3)、财政部南区国税局局长卢贞秀(左2)、财政部赋税署所得税组组长倪丽心(右2)、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洪连盛(左1)于20日参加由资诚举办的“台商资金回台暨租税天堂资产布局”研讨会。(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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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财政部今年1月31日发布解释令,明订台商海外资金回台免税的3种态样,“海外资金汇回专法”也列为立法院新会期的最优先法案。财政部次长吴自心20日在公开场合表示,绝不会把来咨询的台商列为查税对象,请大家放心。

资诚(PwC)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日举办“台商资金回台暨租税天堂资产布局”研讨会,邀请财政部赋税署、南区国税局官员同场与谈,盼协助台商各界了解租税天堂面临的种种困境与因应策略,以及海外资金回台的相关课税问题。

资诚税务法律服务会计师洪连盛指出,为吸引台商回台投资,财政部射出三支箭,包括配合行政院的“欢迎台商回台投资行动方案”,由五区国税局设置单一辅导窗口,以及在1月底颁布解释令,加上“海外资金汇回专法”也预定近期出台。不过,洪连盛也透露,目前虽然有个别台商咨询,但没人有信心踏出第一步。原因是台商对于咨询后,可能因此被财政部追税抱有疑虑。对此,吴自心回应,财政部长苏建荣日前已经公开宣示,欢迎台商回台,而财政部扮演的角色,就是提供台商一条“安心回家的路”,台商公司或个人向国税局咨询,相关资料都会“去识别化”,保证不会把台商列为选查对象。

吴自心进一步说明,解释令的订定只是为了统一五区国税局的见解与做法,实务上若有解释令无法涵盖的情形,只要提出合理说明均可适用,未来也会视需求对解释令滚动检讨,请外界放心。

他强调,“海外资金汇回专法”已列为本会期优先法案,未来只要向亚太防制洗钱组织(APG)报告,解除洗钱、资恐方面的疑虑后即可推动,法案预计最快在立法院这会期就会通过。

责任编辑:英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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