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赴陆协商涉国家安全 陆委会:可依法解散政党

陆委会法政处长蔡志儒14日表示,政党赴陆民主协商,涉国家安全,可依法解散政党。(李怡欣/大纪元)

人气: 90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9年03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北报导)陆委会定调,各政党、各界赴陆“民主协商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不只最高200万、五年以下罚责,而是触及国家安全,对于违反的团体、政党,可依人团法或政党法予以解散。如单纯赴陆参加学术研讨则不在此规范。

中共加快促统脚步,鼓励台湾政党赴陆“民主协商”,新党主席郁慕民有意与中方进行“民主协商”。陆委会主委陈明通日前警告,未经授权赴陆参与官方涉及台湾公权力或政治议题的协议,可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5-1条,最重处予200万元以下罚锾,情节严重或累犯,可处5年以下徒刑。

近期,陆委会重新检视赴陆协商适法性,陆委会法政处长蔡志儒14日表示,国人若参与“民主协商”官方活动,涉及违反《两岸条例》第9条第8项“从事妨害国家安全活动”规定,触及妨碍国家安全,就可依《人民团体法》58条以及《政党法》26条,与以解散处分。

至于国人担任类似《基本法》起草相关职务,依《两岸条例》最重处50万元以下罚锾。不过,民众单纯参加涉及一国两制主题学术研讨,则属言论自由范畴,不受上述罚则规范。◇

责任编辑:芸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