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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促端出“外商投资法” 外界不看好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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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中共全国人大15日表决通过“外商投资法”,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港澳台投资可比照适用。有台商认为,这样结果“不够惊喜”,也质疑此法为宣示意味,还看不到具体“牛肉”。具消息人士指出,外资法主要是回应美方,未来能落实到何种程度?外界持保留看法,相信美方会持续检视。

“外商投资法”2020年元旦实施,取代原本的外资三法。李克强表示,港澳台投资可以参照或者比照适用刚通过的外资法,而且过去长期行之有效的相关制度安排与实际做法仍继续沿用,在制定法规和文件(实施办法)过程,会听取港澳台民众意见,保护合法权益。

中央社报导指出,原审议期间曾提出港澳台资是“特殊内资”,让台商有了更接近内资待遇的期待,但是李克强说法确定后,就是一个“很正常的安排,不够惊喜”;台商认为,外资法是中国回应美国贸易制裁而提出,更多是对美国企业和政府需求的回应,必较像原则性宣示改革方向,但“具体的牛肉还没看到”。

未来台资依据将变成“外商投资法”加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台商盼后者能修法改善,或纳入对台31项等对他们有利政策,对于特许事业、市场准入,能够再多一点。

外资法回应美贸易制裁 台商持观望态度

在美国压力下,中共在最短时间抛出“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外企可参与政府采购,新增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还增加“外企的商业机密应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漏或非法向他人提供。”

具消息人士表示,目前该法订定仅原则性方向,尚未有实施细则,对未来落实情况,外界持保留看法,至于,美方相当重视的智财保障,虽然新法订有究责(或罚则),但施行力度为何?相信美方会持续检视。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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