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墙上写法轮大法好 黑龙江七旬夫妇遭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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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02日讯】黑龙江双城79岁的赵兴有和77岁的老伴史桂芝,因自家院墙上喷涂有“法轮大法好”字样,于2019年1月上旬,赵兴有被冤判3年6个月,史桂芝被冤判4年。

明慧网报导,2017年11月,双城房产一工作人员去赵兴有夫妇所居住的水泉乡赵家村一村民家,给该村民的房屋拍照,发现赵兴有夫妇家的院墙上喷写有“法轮大法好”的字样,因不明法轮功受真相,此人把字拍照下来,传给双城区公安局、“610”(中共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

11月11日,在公安局、“610”操控下,以当地派出所所长苏永生为首的警察将赵兴有夫妇绑架,送到哈尔滨体检。史桂芝因体检不合格,被放回家;赵兴有被劫持到双城看守所,被关押六天后释放回家。

派出所还指使保人监视他们,不准往墙上写字、不准炼功、不准接触修炼人等。

同时,双城公安局警察又构陷两位老人,将二人吿到哈尔滨市法院。2018年9月10日,法院下非法逮捕通知书后,派出所苏永生等又绑架了夫妇俩。

赵兴有被劫持到双城看守所非法关押,史桂芝因体检不合格被放回家。

2019年1月1日,史桂芝再次被非法抓捕。2019年1月上旬,赵兴有被冤判3年6个月,被关入哈尔滨市呼兰监狱;史桂芝被冤判4年,被关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

已近八旬的赵兴有和史桂芝,因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23年不用吃药打针,史桂芝患了40年的头痛病好了,一身病不翼而飞。他们希望把自己在法轮功中亲身受益的美好告诉每一个有缘人,却因此被中共冤判入狱。

在中国大陆,谁信仰“真、善、忍”,就会遭到中共惨无人道的迫害,即使是老年修炼者。

以下是更多案例:

2019年1月11日上午,山东招远市82岁的法轮功学员郭振香因向人们讲述法轮功真相,遭梦芝派出所警察绑架。仅仅几个小时后,郭振香在派出所被迫害离世,其遗体被派出所警察私自送到招远殡仪馆。

2019年1月7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非法判刑九位法轮功学员,并遭勒索罚款,其中七位为老年人,如下:

张明朗,男,82岁,被冤判5年,遭勒索罚款10,000元;
张新伟,男,89岁,被冤判3年,遭勒索罚款4,000元;
岳映聪,女,70岁,被冤判4年,遭勒索罚款6,000元;
康尊六,男,71岁,被冤判3年6个月,遭勒索罚款5,000元;
代万义,男,70岁,被冤判3年,遭勒索罚款4,000元;
祝天贵,男,71岁,被冤判2年六个月,遭勒索罚款3,000元;
周丽华,女,62岁,被冤判4年,遭勒索罚款6,000元。

李玉方,70多岁,哈尔滨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后,在家人不知晓的情况下,于2018年11月27日被道外法院秘密判刑一年;12月25日,又被秘密关到哈尔滨女子监狱。

刘殿元,1938年出生,辽宁省凌源市小城子乡肖杖子村法轮功学员,2016年4月7日,被非法庭审后,被冤判11年。#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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