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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院出报告 纠正卫福部境外器官移植登录

监察院纠正卫福部境外器官移植未确实通报。左起监委张武修、田秋堇,以及两名现身说法的受赠者谢威和杨钧仪。(郭曜荣/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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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中国大陆器官移植来源不明,长期被外界诟病。监察院8日纠正卫福部境外器官移植未确实通报,监察委员田秋堇更进一步指出,国人赴陆接受移植的主要医院有四家,其中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案例最多,而该院属于军方系统,曾涉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

台湾2015年7月1日修正《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在境外接受器官移植,返国后应依法通报四项资料,包括移植器官类目、所在国家、医院及医师。监察院从2018年4月开始函查,根据卫福部提供资料,从2015年7月至2018年5月止,国内计通报137例境外移植,返国后有依法通报“移植器官”及“主治医师姓名”者仅30例,高达78%的通报内容有欠完整。

田秋堇提到,根据卫福部2018年10月30日的回函,境外接受器官情形的人数应为368人;该清单中有73人次的“移植时间”、“移植国家”、“移植医院”及“主治医师”全部空白,再剔除后,实际登录的人数为295人。

资料显示这295人次中,心脏移植1人次、肝脏移植42人次、肾脏移植252人次;移植国家以中国大陆最多,有281人次。而在中国接受移植时,主要移植医院包括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78人次)、天津第一中心医院(32人次)、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7人次)和长沙中南大学湘雅医学第三附属医院(20人次)。

田秋堇指出,在中国接受肾脏移植有66人次的病人,其主治医师均为“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袁小鹏医师”,接受袁小鹏移植的病患,有58人次在台湾中山附医追踪。

她提到,袁小鹏曾有8天于同日内为国内2名病患进行肾脏移植手术,包括: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20日、3月16日与17日、2017年5月22日、27日、6月6日、12月14日;另部分为台湾病患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的时序上也甚为接近。

根据总部位于美国的“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WOIPFG),其在2016年8月国际器官移植大会前发布的通告,计有53名中国医师因严重涉嫌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被立案追查。袁小鹏就名列其中。

通告中指出,袁小鹏专长于血液净化、肾脏移植、肝脏移植,已参与肾移植手术3,000多例,主刀肾移植手术500多例;从2002年8月到2005年8月,参与实施了肝肾联合切取90例,单独切取肾脏260例,供体年龄20至30岁。

田秋堇指出,美国国务院公布的人权报告已谈到法轮功群体和维吾尔族都有遭受活摘器官的对待,过去外国专家的调查中,军医院在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问题上是最受争议,所以也让监察院格外瞩目,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这么多例肾脏移植,来源是否可靠并不清楚,就算是接受移植的国人回来,每一位都依法填写资料,也不保证器官来源可靠;更何况多数涉及境外器官移植的医院、医师和患者,几乎视依法通报为儿戏、甚至有意规避。

因此,监察院对卫福部提出四点意见予以纠正:第一、《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于2015年7月1日修法公布实施后,卫福部坐视国内医院对境外器官移植病人违法未依该条例第10条第3项及第4项规定填写境外移植器官类目、所在国家、医院及医师等书面资料,并完成通报、登录的情事持续存在,且对未通报的情形也未进行勾稽与查处,致无法掌握境外器官移植未确实通报的实际情形。该部未能依法行政,致条例规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确保器官来源符合透明及具备可溯性的功能,核有怠失。

第二、卫福部对境外器官移植未确实通报或登录不完全的情形,未能为适法之处分,且仍持续以健保给付违法者抗排斥药,形同变相鼓励医院及境外移植病人毋须依法通报,而且疏于督促器官登录中心确实维护登录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及建立对登录资料审查或运用的处理机制,也未能指导、监督及协调地方卫生主管机关确实查核及依法查处,均有违失。

第三、生命之可贵,不论国籍,同等重要,若为获得器官,犠牲或杀害另一生命,属严重违反人权之行为,甚至犯国际刑事法之反人类罪。禁止器官买卖、器官移植商业化及遏止器官移植旅游,为全球医学伦理及国际人权重大议题,更为各国应遵守之国际通则。

惟国人至境外接受器官移植,返国后,对极其简单的资料,大多竟难以依法完成填报,实属不合常理,且境外器官移植集中于特定国家、特定医院及特定医师,返国后追踪治疗有集中于国内特定医院之情形,卫福部应予正视并查明有无违法之情事,以确保国人在国内、外移植或取得之器官,均以无偿方式为之,且器官来源符合利他、自主、行善、公平与正义等原则,并杜绝涉及器官买卖及器官移植旅游之情事。

第四、根据《伊斯坦堡宣言》,各国政府应设法于国内提供足够之移植器官,然国内器官捐赠人数及等待捐赠之人数至今仍有极大落差。卫福部允应检讨并改善现行器官捐赠宣导活动之方式、经费、办理场次及宣导强度不足之问题,积极向民众宣导,如遇自身或亲人已不需肉身之器官,为造福人间,请考虑器官回收捐赠之选择,并协助民众将表达器官捐赠之意愿加注于健保IC卡,以利及时完成助人心愿。

同场出席的器官受赠者、61岁的谢威表示,自己是因为弟弟捐赠器官,条例通过后享有优先接受器官移植的权利,在登录后的3个月就获得肾脏移植。

他坦言,洗肾的过程很痛苦,等待器官捐赠的时候很煎熬,但仍呼吁国人,真的不要去中国大陆换来源不明的器官,俗话说:“强摘的水果不甜”,同时背负道德压力,他相信佛家常讲的业力轮报,“不是合法、和平取得的,将来都会有业报”。

谢威说,他以前也在大陆做生意,当时就知道有器官来源不明的情况,令他感到观感不佳,“土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于是仍回台乖乖排队等,“这才是长久之路,希望未来台湾器官来源能更多元,让同样遭遇的病友们能早日脱离苦海。”◇ #

责任编辑:于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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