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三读 2025绿能发电2700万瓩

人气: 45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9年04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推广再生能源利用、改善用电结构,台湾立法院会12日三读通过《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正案,明订2025年再生能源发电设备总量达2,700万瓩以上;用电大户应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或缴纳代金专作再生能源发展之用。

三读通过条文增订,“为改善能源结构,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因此制定《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为活化既有水利设施用于发电,修法后也将未达2万瓩的小水力发电设施纳入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范畴,同时也新增“海洋能”,指海洋温差能、波浪能、海流能、潮汐能、盐差能等能源。

条文明定,经济部得考量国内再生能源开发潜力、对国内经济及电力供应稳定的影响,订定未来2年,及2025年的再生能源推广目标、各类别再生能源所占比率及其发展计划与方案并公告之;另规划2025年再生能源发电设备推广目标总量达2,700万瓩以上。

为加强企业责任,三读条文也通过“用电大户”条款,未来用电大户要设置一定装置容量的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储能设备或购买一定额度的再生能源凭证,否则须缴纳代金。而经济部也应设置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作为再生能源发展之用。

为活化绿能自由交易市场,三读条文明定,再生能源发电设备所产生的电能,除依《电业法》直供、转供、自用及售予再生能源售电业外,应由公共售电业趸购;若要改依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趸售,或有多余电能趸售者,适用再生能源发电设备首次提供电能时的公告费率。

此外,2,000瓩以下的微型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直接由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认定,提升审查效率,以及为活化绿能自由化交易市场,新条文也通过设置绿能趸购费率与自由化交易的切换机制等内容。

民进党立委陈曼丽表示,《再生能源发展条例》修法后,会给再生能源产业提供法源依据,并将太阳能、水力、风力等绿能全部纳入其中,未来也会成立再生能源基金,只要是非再生能源的售电业必须要依售电量缴费,在原住民地区趸购费率也会加权,公家机关建筑物改建也都必须要有绿能。

陈曼丽说,再生能源未来是可以有期待,对偏远、原住民与公民电厂都有正向提升,再生能源成本也会低于石化业发电成本,让再生能源更有竞争力,用电大户也要使用一定比例绿能。

责任编辑:玉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