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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引渡法修例 民团吁港人4.28上街游行

再现反23条 反国教 雨伞运动精神 周日上街反“送中”恶法

继3月底后,民阵等团体将在周日4月28日再次发起反“送中条例”游行,呼吁港人务必上街参与,再现2003年反23条的精神。(大纪元合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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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从2003年硬推23条立法、2012年强制实行“爱国教育”,到2014年中共人大释法阻挠真普选引发雨伞运动,中共当局正不断侵蚀香港一国两制、港人高度自治空间,为香港的未来,港人将继续上街发声争自由。

继上月底游行后,香港民阵等团体将在周日(4月28日)再次发起反“送中条例”游行,呼吁港人务必上街参与,再现2003年反23条立法的精神。

《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又称“送中”恶法,被喻为九七后对港人伤害最深的修订草案,比当年《基本法》23条立法更甚。因为不但涉及各行各业的港人,还包括途经香港的旅客及居港的外国人,当中最令人担忧的是疑犯是被移送到司法恶名昭彰的大陆受审,大陆冤假错案比比皆是,在引渡条例下,想要获得公平公正的审讯,香港法院也无能为力。

上周二(4月16日)民主派24名立法会议员发表联合声明,指涉及台湾杀人案的港人疑犯有机会本月底获释,认为政府的修订应以解决台湾杀人案疑犯的移交问题为本,速战速决,避免将引渡范围扩大至中国大陆,不必要地引起外国政府、商界、新闻界和香港市民的忧虑。因此提出有效的“与时间竞赛”的解决方案,在原本的条例加上“日落条款”,以单次移交方式解决目前的困境。不过该建议未得到政府及建制派的接纳。

议员提域外法权私人草案

25日,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议员针对《逃犯条例》修订提出私人条例草案,向香港特区政府和立法会提交《2019年侵害人身罪(修订)(域外法律效力)条例草案》私人条例草案(下称私人草案),以赋予特区政府及司法机关权力,处理香港永久居民或通常在港居住人士在境外涉嫌谋杀、误杀或意图谋杀的案件,当中不论刑事调查、检控、审讯以至服刑均在香港进行。

他强调私人草案旨在向政府提供示范框架,显示有其它可行方法处理台湾杀人案,而无须修订《逃犯条例》,“谋杀可这样处理,其它很多罪行也可用这种方法处理,容许香港法院有域外法权,就不再需要做(修订)现在这条具争议的《逃犯条例》。特别是当大家见到今次特区政府以如此草率方法在几个月内更改这行之有效二十多年的一条条例,我们完全感觉不到它有任何程序公义存在。”

杨岳桥促请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撤回政府修订草案,并采纳私人草案中的域外法律效力条文,以完善日后任何刑事互助或引渡安排。

杨岳桥解释,“域外法权”在香港并不是新鲜事情,在《刑事罪行条例》第153条P款订明,任何港人如在海外牵涉性侵犯儿童的行为,香港都有域外法权,今次私人草案内容有参考该条条款。

对于外界关心追溯力问题,杨岳桥指,普通法原则下,新例不能管旧的行为,但今次他所做的只是扩阔香港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并无将本来合法行为变得不合法,所以并无违反普通法的最基本原则,故相信其私人草案能经得起法律考验。

他相信若政府和建制派同意,该私人草案最快下周就可以三读通过。若政府不接纳,正反映有其它政治目的。为何要舍易取难?

论坛讲者冀自由党反修订

在浸会大学举办的《逃犯条例》论坛上,杨岳桥(右一)及罗沃启(右三)促钟国斌(右二)联同其他自由党议员投票反修订。(李逸/大纪元)

杨岳桥25日在浸会大学举办的《逃犯条例》论坛上,询问自由党党魁钟国斌议员是否接纳公民党提出的“域外法权私人草案”,钟表示要时间消化,坦言自由党仍对条例有些忧虑,虽然政府已抽出当中的九项,但还有包括行贿等罪行令商界担忧。

当年因自由党的转变态度,以致23条立法被推倒。早前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表示商界及市民都担心香港与大陆的法治差异大,特别忧虑追溯力问题,倡议政府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认为当局可以只聚焦处理台湾杀人案,毋须全面修例。立法会议员田北辰也建议政府先撤回修订草案。

25日论坛上,杨岳桥询问钟国斌的态度,钟没有直接回答,仅提及商界希望将刑期门槛由三年提高至七年。

杨又问自由党是否如当年般“被人民感动而……”,钟说自由党只有四票。杨笑言:“大家支持自由党给予勇气。”钟称是现实问题,“炒埋不够一碟”。杨指,只要有足够票数不支持政府即可。

另一论坛讲者,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强调,一国两制的用意是将大陆的法制排除在外,以保证两制的运行,同时除了全国性法律外,其余皆香港本地立法。他指《逃犯条例》修订令原本两制的间隔出现问题,令人担忧被引渡者到大陆失去程序公义,送到哪个法院也不确定。为何会特别针对大陆?他直言一国两制就是针对大陆,在回归前就有《逃犯条例》,主要就是禁止疑犯引渡到大陆:“目的很清楚就是一国两制的保障。”

罗沃启反驳当局强调的所谓填补漏洞,事实上所谓“漏洞”是为了保障人权。

他并指港人不要期望特首会为港人做什么,因为林郑月娥是负责接上面(北京当局)的指令。

台下,成名教授反驳钟国斌指很多人支持今次修订,因为香港大学最新民调显示推恶法的保安局长李家超民望大跌。成名认为目前情况很像当年反23条,许多界别人士都很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如会计界、金融界、学术界等。另一方面大陆法治排名低于香港很多,令很多港人很忧虑,如果大陆可以以非商业罪名控告商人,也可以用一个罪名成功控告你后再扣上其它罪名。甚至很多国际传媒机构也很忧虑,大陆可以用很多莫需有的罪名扣留身在大陆采访的记者。若香港新闻自由倒退会影响很多国际投资者的投资意欲。

成名又担忧修订通过后,香港是否会成为中美贸易战的磨心,正如华为事件一样。

他说:“如果我是自由党,就算此刻仍觉得北京下令一定要通过,但我是自由党要挽回党的声誉,将来再重选由四席变为十席,我一定会反对(修订)的。”

他问钟国斌的看法,钟自嘲没那么大胆。之后罗沃启也叫钟清醒点,胆大点,顺事实和民意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

梁家杰释《逃犯条例》修订比23条恶劣

公民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梁家杰接受本报专访时解释为何《逃犯条例》修订比《基本法》23条还恶劣,原因是若干犯23条,是在香港坐监,若通过《逃犯条例》修订,中共可以引渡你回大陆,“你可能在秦城监狱坐监,你说是不是比23条更得人惊呢?”

他补充说:“因为23条是香港立法,刑事检控的程序是根据香港的程序,是公开透明,是一个在众目睽睽下进行审讯程序。但一旦被引渡回大陆的话,就等同(大陆维权律师)王全璋律师一样,可能连老婆都不能探望。正如李文足女士不能参与王全璋律师整个审讯过程一样,你说是不是令人害怕?”

至于港府抽起九项涵盖破产、公司、证券、知识产权、环境污染、货物进出口、电脑、关税、虚假商品说明等移交罪行,梁家杰形容政府此举是“先黑后白”,意思是先处理杀人放火、奸人虏掠,暂时剔除白领经济罪行。他强调此举无法令人放心:“因为第一,若我们不信任内地的制度,无论该案是黑或白,我们都是不信的,因此无论是黑或白都不应引渡。第二,中共是很会弄黑成白,弄白为黑。回归21年我们都听过不少个案,很多港人在内地做生意,明明是一个生意上的经济纠纷,钱债官司或瓜葛,但确可变成在内地的刑事案。”他以富商刘銮雄为例,一旦《逃犯条例》修订通过,澳门便可申请引渡刘銮雄到澳门服刑:“你说他是不是害怕?”

25日梁家杰与香港众志的周庭出席港台节目讨论“占中”案判刑问题时,皆呼吁市民周日踊跃上街反对修订《逃犯条例》。

24日“占中”案九子判刑,和平“占中”三子之一的陈健民判刑前于庭外呼吁市民周日4月28日上街,抗议《逃犯条例》修订,“这个就是保卫我们一国两制,不要被一国吞噬的方法,这也是你对我们最大的支持。”黄浩铭被判监后亦托钟耀华传话:“4.28出来游行,仲有六四、七一,大家都要加油!”获缓刑的李永达也呼吁港人周日上街。

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前晚出席声援四子的烛光集会,他形容香港掌权的人“疯狂”,“我真为他们担心,有句名言说‘上帝要人死亡,要使他疯狂’,希望快些停止。……我们香港面对很多危机,‘送中’实在很危险,他们说可能有一天我都会在人间蒸发。”

民阵吁市民上街守护香港

“其实刀已经在你头顶。”前律政司司长梁爱诗2002年一席话,令香港人惊觉23条立法的危机,触发2003年50万人反恶法一仗。政府当年终于被逼搁置草案,时任特首董建华“脚痛”下台,硬推23条的时任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辞职,为香港公民社会重要一役。

16年后,发起2003年大游行的民间人权阵线,一个月内两次发动大游行,呼吁市民上街,反对这个“比23条更恐怖的恶法”。

民阵发言人岑子杰25日对本报表示,相信今次游行人数会比3月31日1.2万人更多。他强调,今次游行非常重要,因为引渡条例是比23条更恐怖的法例,“23条固然影响香港的言论自由,但仍然在香港审。但引渡条例是任何人都可以被(中共)罗织罪名,引渡到大陆审,完全破坏香港现有对香港人的法律保障。”

前一天占中九子被判刑,引起国际媒体的关注,被指为“香港黑暗的一天”。岑子杰呼吁所有市民上街,因为立法会民主派已经不够票,“只有人们出来才能抵抗恶法”。他强调,市民站出来也是“延续九子的道路”,“守护香港的法制,争取香港的民主。”◇#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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