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修法 学者:加强抵御中共统战和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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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易如采访报导)台湾立法院日前三读修正通过《刑法》及《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将大陆、香港及澳门地区在台湾境外的敌对势力等纳入现行外患罪规范当中。另外,对泄密交付中共者加重处罚,对涉机密人员出境期加强管制。台湾学者表示,这次修法从内部加强防范,以抵御中共的统战及渗透。

据台湾媒体5月7日报导,台湾立法院院会当天三读通过“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该案增订第115-1条,即“明订中国大陆、港、澳、境外敌对势力适用外患罪章”,也修正了刑法第113条。

同日,三读修正通过《国家机密保护法》部分条文,其中第32条修正,泄漏或交付国家机密给予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泄密交付中共者加重处罚。

修正第26条及第12条第1项,规定国家机密核定人员、办理国家机密业务人员,退离职未满3年要出境,应经机关首长核准,但管制期间3年、不得缩短,管制期间得延长一次,最长不得超过6年。对涉机密人员出境期加强管制。

台湾大学法学博士曾建元对大纪元表示,这次修法的最大意义,就是透过法律明白宣誓的形式来提醒每一个中华民国国民对国家要有忠诚和责任感,以从内部加强防范,抵御中共的统战及渗透。

曾建元谈到台湾修法的原因和目的,他说,台湾在国家安全法制上存在法律漏洞大、罚则轻的问题,在现在两岸民间往来密切情况下,过去冷战时形成的这些两岸管制措施已经不符合两岸现状的需求,有需要修正的必要。“新的立法必须既能保护国家安全,又不干扰到两岸的正常交往,这是这次修法最主要的目的。”

据资料,常年生活、学习、工作等需居住在大陆的台湾人口至少达到200万人。

曾建元认为这次修法也跟中共渗透台湾非常严重有关,首先,台湾是一个开放社会、经济自由的体制,中共利用台湾对人权保障机制,对贸易、经济、自由的保护进行渗透,“最常见的就是通过收购股权、或投资、或广告、商业利益等方式,去影响台湾的媒体,或重要的企业。”

“另外,中共运用国家资金,对台湾进行重要的国家机密,或科技产业秘密的窃取,还有人才的挖角,这类事情近几年在台湾发生非常的多。”

“再有,中共对网路媒体,一方面管制本国内部,同时,在大陆内培养大量的网军入侵包括台湾在内世界各地的网站,试图营造一个有利于中共的形象和党政、国家政策的舆论氛围。”

曾建元表示,在2,400多万人口的台湾,在日常生活或重大事件、甚至是台湾大选中,都有中共无所不在的影响,“如果只是单纯影响台湾的舆论和民间的风向还可容忍,但是,有许多情况其实是企图通过对重要企业产权的控制来影响台湾的民生和台湾的民意。”

曾建元说,中共的做法不是在尊重自由市场和自由言论的机制,“反而是利用极权控制的手段来破坏台湾自由民主的环境,塑造一个有利于共产党的集权统治,或对台湾社会统战分化的社会环境,这就是一种反民主的做法,这些问题都被台湾人民所诟病。”

曾建元表示,这次立法院踏出第一步进行相关立法,“以宣示台湾社会面对这些问题的基本立场。”

共谍案不再轻判

曾建元表示,这次刑法及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正之后,都提高了罚则,明确地把原来刑法叛乱罪中内乱和外患的概念理清。

他说,在过去,中共在台湾所从事的破坏中华民国的种种行为,台湾的法院在认定中共到底是属于外患还是内乱时常出现各地判决不一致的地方,“是因为在原来的法律定义中,中共不是叛乱团体,只是一个有效统治中国大陆的一个事实上的政府,所以,在所有外患或内乱的定义中,原来的刑法没有办法涵盖中共的情况,因为主要涉及到中华民国对两岸关系的法律和政治上的定位。”

“这次修正,最大的进步就是明确规定把大陆地区和香港地区在台湾境外的敌对势力在法律上视同外患,这样一方面维持了宪法对两岸关系的定位的架构,同时又把影响台湾国家安全危害最大的中共对内进行规定,不是内乱,视同外患,这样明确清楚两岸关系的矛盾,用中共的话来讲是敌我矛盾,不是人民内部矛盾。这次修法填补了这个漏洞,这是一个进步。”

曾建元说,这次修法除了共产党的外患行为外,还涉及共谍问题,国家机密保护法也提高了相关的罚则,比如加强了涉机密人员(主要针对政府官员)出境期管制,“过去台湾的法律判的很轻,甚至有国军的将领把台湾重要的机密泄漏给中共,判决确定进监服刑,服刑完出狱后,法律没有限制他到大陆去,于是照样大摇大摆出入两岸之间,可能用更隐蔽的方式向中共输送台湾相关的机密资料。”

曾建元说,这次法律特别对于泄漏国家机密前科的政府官员加强了他出国年限的管制,“过去台湾有这样的例子,陈水扁当总统的时候,前副总统兼行政院长连战率国民党代表团到大陆,欲联合中共对抗台独,这种以前总统的身份联合中共来打台湾经过民选出来的现任总统及政府的行为,也如此荒谬地发生,就是因为过去台湾的法律对这部分没有任何的规范。”

曾建元表示,这个管制会直接冲击到台湾的前总统、副总统、行政院最高官等到大陆访问的可能性、限制了他们的机会。“当过高官的人掌握国家机密更多,如果他是总统或副总统,掌握着国家核心的机密,如管制时间越长,他对最新的台湾国家发展规划比较没有能力去掌握,从事间谍行为对国家造成的风险就比较低。所以,对这部分的管制在这次修法当中都已经填补了,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曾建元表示,这次修法是台湾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法制的一个环节,而针对台湾高科技产业的商业秘密,包括对科技产业智慧财产权的窃取,或者对台湾高科技人才的挖角都不在这次修法之内,“这个可能是下一个阶段很重要的一个问题。”#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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