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SB50提案准许独立屋区建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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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15日讯】加州的多数社区都是独立屋(单户住宅)规划,但近日,州参议员Scott Wiener提出了SB50法案,要求加州县市允许在单户住宅区内建设双户、三户和四户的并联式公寓。

不过,提案也规定,未经政府许可,开发商不得拆除独立屋改建四户公寓,但允许将单户住宅改成四户公寓,只要房子尺寸扩大不超过15%。此外,提案还限制在洪水和野火易发区以及部分历史区建四户公寓。

据全美人口普查数据,近三分之二的加州住宅都是单户住宅。据2018年加大伯克利特纳住房改革中心(UC Berkeley’s Terner Center for Housing Innovation)对加州半数市县的调查报告,加州50%到75%的可开发土地都是单户住宅规划。

全州范围内,无论是大小贫富社区,也无论是沿海或内陆社区,其大部分土地都是独立屋区划。比如,湾区富裕社区Atherton,95%的土地都是独立屋规划。沙加缅度和斯托克顿的可开发土地中,约有一半到四分之三都是独立屋规划。

据旧金山规划部数据,该市近四分之三的私人土地都是独立屋规划或是2户住宅规划。在洛市,62%的可开发地区都是独立屋规划。如Tarzana、Bel-Air、Brentwood 和Jefferson Park等社区则是100%的独立屋区划。

但是,随着可负担住房短缺日益严重,加州的政策制定者开始审视其单户住宅区划。

特纳中心主任Carol Galante说,加州如果想提高住房的可负担性,就不能再将大部分土地分配作独立屋建设。

但也有专家认为,洛杉矶带后院的独立屋社区形象已经闻名世界,值得保护。

三年前,州议会通过了两项法案,使得建造后院房更容易。从那时起,洛杉矶县、旧金山县及其它大型沿海社区的后院房申请就以数百递增。

在一些人口超过60万的县,包括洛县、圣地亚哥县、橙县,圣塔克拉拉县以及旧金山县等,SB50允许在单户区划土地上建设更大的公寓建筑,但高度仍受现有规定限制,而且能加大居住密度的社区,必须是高收入、接近高质量工作和公立学校的社区。

目前,SB50已获得了加州一些最大城市市长的支持,包括奥克兰、沙加缅度、旧金山及圣荷西的市长。

该提案在加州两院可能会进行修改,州参议院的通过截止日期是5月31日,两院的截止通过日期是9月中。◇

责任编辑: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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