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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汇回专法税率再降?财长:已相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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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美中贸易战带起台商回流潮,政府协助境外资金汇回,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5日初审“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草案”,财政部长苏建荣15日表示,针对税率是否再降低,必须考量国内厂商的公平性,目前草案,1年内汇回税率8%、2年内10%,已是相对优惠的税率。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15日初审“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草案”。行政院提的版本,个人汇回境外资金,及企业汇回获配的境外投资收益,可享汇回资金全额课征8%、次年汇回10%优惠,若实质投资税率再减半,首年4%及次年5%。蓝绿立委各提版本,税率都比政院低,包括:首年与次年税率4%、6%,实质投资再减半等。

苏建荣表示,海外资金汇回台湾,政院的版本是税率8%到10%,实质投资减半,这已是相对低的税率,他认为该版本较适用台湾的情况。

苏建荣表示,税率要再降低,必须考虑国内厂商的情况,竞争的公平性必须要维护,政院版本符合包括:洗钱防制、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就业、租税公平等考量。

苏建荣表示,海外资金如果能区分本金、所得,汇回依照现行税法申报,海外已缴的税就可扣抵;但如果整包(本金、所得)汇回,走专法途径,税率已较优惠,海外缴过的税就不能再抵减,国际间大多采行如此做法。

立委黄国昌在质询时表示,马政府时期曾因大量资金来台,导致房价飙涨,让年轻人买不起房。这次专法引国库资金,以租税补贴的方式,将资金引回台湾,投资虽禁止不动产,允许投资办公处所,仍有特定人士借此炒不动产价格的疑虑。

苏建荣表示,购买办公处所,是属于实质投资计划一环。根据草案规范,厂商提出实质投资计划后,必须按计划实行,把建厂或扩产等实质投资完成,才能跟经济部取得投资完成证明,向国税局申请退税。开放购买的办公处所是真正供营业使用,与单纯购置不动产不同。

责任编辑:英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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