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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大律师公会现任前任主席声明 对政府硬推逃犯条例修订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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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16日讯】12名大律师公会现任和前任主席发表声明,对政府没有恰当咨询便硬推修订《逃犯条例》,感到十分遗憾。另外,民主和建制派的立法会议员将会开会,商讨审议修订《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事宜。

12名大律师公会前任或现任主席,包括现任主席戴启思、前任主席李柱铭、余若薇、梁家杰、陈景生、石永泰等发表声明,指现时香港与其它地区签订引渡协议,必须先确定这些地区的刑事法律制度可与香港兼容,程序公平程度可媲美香港。一旦修订《逃犯条例》,就会绕过这些传统保障。根据特区政府的建议,将来只要特首证明便可启动引渡或移交程序,将被告送到一个未能提供符合《世界人权宣言》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国际标准的权利保障的地区受审,整个过程中立法会并无角色。

特区政府一再声称,香港法官会把关。他们强调,现时法庭审理引渡申请时,无权考虑提出申请的地方是什么法律制度和程序,修订《逃犯条例》不会改变法官这权限,因此政府“法官把关”的说法实属误导说法。对于政府没有做好恰当咨询,硬推修订《逃犯条例》感到十分遗憾。

他们又对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一一否决坊间建议的方案感到遗憾。认为域外管辖权授权香港法庭审理在外地犯谋杀罪的港人,是一个可行的方案,这个安排并不抵触普通法的精神和原则。香港法院审理修例前的凶杀案,也不违反保障人权的原则,因为谋杀在香港从来都是罪行。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表示,他早前提出的《侵害人身罪(修订)(域外法律效力)条例草案》,已经取得律政司法律草拟专员签署的证明书,核实该议员法案符合立法会《议事规则》对于法案格式的要求,可提交予立法会审议。

杨岳桥强调,将香港法院针对杀人案件的管辖权,扩充到港人涉嫌在境外杀人的案件,是解决陈同佳案的可行方案。他将会去信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要求尽快讨论。如未能安排在本立法年度完结前讨论,则寻求召开特别会议处理。他呼吁政府可考虑该“务实”、“低争议”的方案,先集中处理台湾杀人案,并搁置政府法案中对于现行《逃犯条例》的大幅度改动,以释除港人对于可能被引渡至大陆受审的“送中”疑虑。

民主建制两派今开会商讨

另外,立法会审议修订《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闹双胞胎”,负责主持其中一个会议的经民联石礼谦,去信内会寻求意见。他认为即使举行第五次会议也不可能选出法案委员会主席,故向内会汇报最新发展,并就未来路向寻求意见。

民主派与建制派今天将会开会商讨法案委员会,民主派由毛孟静、胡志伟、杨岳桥和梁继昌作为代表,建制派则由廖长江、陈克勤、麦美娟和张宇人代表。毛孟静透露,可能建议由涂谨申重新主持选举主席。◇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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