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运缠身的广东政法委“610”人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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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28日讯】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广东地区自中共迫害法轮功至今,至少有69名政法委(副)书记和“610”人员遭厄运。其中,17人死亡,19人被判刑,14人被起诉、撤职、调查,17人患各种疾病,19人殃及家属。

在广东省各级政法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指挥与胁迫下,广东地区对法轮功学员发动了灭绝人性的迫害。至今,广东省已经能够确定的有9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参与迫害的广东省、市、县区级政法委(副)书记及“610”人员也厄运缠身。

接上文:厄运缠身的广东政法委“610”人员(1)

判刑18人

陈增新获刑12年

陈增新

原广东省汕尾市政法委书记陈增新,1956年10月出生,2011年至2012年,任职期间主使警察6次绑架法轮功学员,致使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012年8月,陈增新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审查;2014年末,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谭天柱获刑12年

谭天柱,广东省茂名高州市原副市长、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政协主席,因大搞贪腐等罪名,于2014年4月被广东省湛江法院判刑12年。

谭天柱,1959年8月出生,为捞取政治资本,不遗余力地迫害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在他的指示下,高州市“610”、公安局等警察公开讲:“抓到法轮功学员,不要把他们关到看守所,要把他们关到秋林医院(神经病医院),让精神病人折磨法轮功学员。”

谭天柱在高州市任职期间,据不完全统计,高州市先后对9名高州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刑期最高重达9年。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其中,徐恩生遭非法劳教2次,被迫害致死;黄柱峰遭非法劳教2年,被迫害致残。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大部分都被送到茂名法制学校(洗脑班)关押迫害。

郭志玲获刑11年

郭志玲

郭志玲,48岁,2008年,任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法院副院长;2010年,任化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2012年,任化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郭志玲上任后将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送入监狱;2015年3月8日,郭志玲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被判刑11年。

吴沙获刑10年

吴沙

吴沙,1955年9月出生,湖北武汉人,2004年7月,任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2005年9月,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兼中共党书记;2006年12月,任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吴沙是因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得到快速提升的。2017年12月22日,珠海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沙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吴沙是广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罪恶累累。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起,广州市法院系统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已逾百人,截止于2012年底,已经证实被迫害致死的广州法轮功学员有36人,其中,广州市法轮功学员郑桅英、王钻嫏、林海、吴玉娴、牛传玫是在吴沙任职期间被迫害致死的。

马伟灵获刑10年

马伟灵

马伟灵,广东省公安厅原“610”办公室副主任,2016年5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处以罚金100万元。

马伟灵,1963年8月出生,广东汕头市潮阳人。2001年4月至2004年2月,任广东省公安厅“610”办公室副主任,所谓“反×教处”副处长;2010年5月至2013年6月,调任汕尾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等。2013年至落马之时,调任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委。

马伟灵手上沾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血债。他任广东省公安厅“610”办公室副主任期间,正是广东省内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高峰期。省“610”办公室就是直接操纵省内各部门和基层政权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犯。

陈宇铿被判有期徒刑8年

陈宇铿

陈宇铿,1973年11月出生,广东省汕尾公安局原副局长,曾任陆丰市政法委书记,手上沾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血债。2015年11月13日,陈宇铿因涉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

伍星葵获刑4年4个月

伍星葵

伍星葵,2003至2006年,任云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积极配合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他当权之时正是云浮市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最严重的时期;2008年,伍星葵因贪污被判有期徒刑4年4个月。

殃及家人

广东省政法委书记、“610”人员中,有19人参与迫害导致自己和亲人遭厄运。

原化州政法委、公安局副局长王广进死亡,女儿跳楼自尽,儿子吸毒丧命

原化州政法委、公安局副局长王广进(或叫黄广振,此人已在几年前死亡),积极参与策划诽谤和迫害法轮功,致使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冤判。他的罪孽也殃及家人,他女儿心态反常,在家跳楼自尽。儿子吸毒,曾涉一宗抢劫案被抓,他在气恨之下酗酒解忧, 身体、精神全崩溃,瘫痪了一段时间之后病发丧命。

陈荣锐,汕尾市公安局城区“610”国安教导员,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其恶行祸及家人,年仅45岁的妻子不知何故于2009年10月上吊身亡。

李建强,广东惠东政法委书记,2012年在将法轮功学员郑桂友迫害致死后的两个月,就出车祸,至今半身不遂。

赖新建,惠州市惠阳区原“610”主任,积极执行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政策,在全惠阳范围内散发《反×教知识读本》等邪恶宣传资料,毒害市民,并将上级关于迫害法轮功的有关文件传达到各单位等;后中风,半身不遂。

吴淑洲,广东省汕尾市政法委书记,2002年患癌症,夫妻离异,儿子死于非命。

许永烈,广东省汕尾市政法委书记、“610”主任,2007年患癌症晚期。

陈映坤,广东省揭阳市普宁政法委副书记,原“610”办公室主任,2006年患严重风湿病,不能行走,其母死亡。

李建强,广东省惠州市惠东政法委书记,半身不遂。

崔球,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公安局副局长、“610”主任,2007年因奸污自己司机的妻子,现场被该司机打伤睾丸。

陈荣锐,广东省汕尾市城区“610”国安教导员。2009年,其妻上吊身亡。

叶振平,广东省珠海市政法委科长、珠海市“610”主要成员之一 。2001年,其父在农村被人乱刀砍死。

被立案调查

广东省政法委及“610”主任被调查、起诉的有15人。

梅州市政法委书记黄伟闻被调查

黄伟闻,男,广东梅州兴宁市人,1966年出生,2003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梅州市公安局长;2006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梅州市政法委书记。黄伟闻担任梅州市迫害法轮功的总头目达10年之久,参与迫害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至少13年;2018年4月11日,被通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蓝旭明受审

蓝旭明,1972年9月出生,广东省阳江市人。2006年12月26日,开始担任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中共党组书记、蓬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系统一直参与起诉、诬告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致使江门市蓬江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达10多名。

2010年,蓝旭明因追随中共迫害“有功”,被中共定位所谓的市“优秀基层检察长”。2011年月1日,蓝旭明因涉嫌受贿罪,被迫辞去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2012年7月25日,被控受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异地受审。

阳江市政法委书籍冯桂雄被调查

冯桂雄

冯桂雄,1959年7月出生,广东阳西县人,曾任广东省阳东县委书记、阳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江城区委书记;2011年11月,任阳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桂雄任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把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判刑,送入劳教所、监狱、戒毒所、洗脑班迫害。

江门市市委政法委书记聂党权被调查

聂党权

据2015年10月20日消息,聂党权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聂党权于1999年至2003年4月担任恩平市委书记时,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到严重的迫害,恩平市几乎所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扣留和关押在看守所、戒毒所数次。

2003年6月至2012年1月,聂党权任江门市副市长;2011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江门市市委政法委书记,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聂党权曾编造证据,致使李爱群和冯崎峰两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聂党权还利用政法委网上的监督平台诬蔑法轮功,并诱骗民众对法轮功学员“举报”,声称奖励1,500元~2,000元(见2014年11月13日《江门日报》)。2015年7月18日《江门日报》报导,两市民举报法轮功学员各获2,000元奖励。

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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