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州有尊严安置流产胎儿 美最高法院投票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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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燕编译报导)美国最高法院周二(5月28日)以5对4的保守派立场维持了一项印第安纳州的州法,该法律禁止堕胎医护人员将流产胎儿的身体或部分身体与用过的针头、实验动物尸体一起丢弃。

此前,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裁决,印第安纳州制定的对“人体残骸的人道和尊严处置”的法律不合法以及违宪。最高法院则在周二引用之前的一个先例、驳回了第七巡回的这一裁决。

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代表大多数在裁决中写道,巡回法院的“决定显然没有遵循先例”。

托马斯在裁决意见书中写道:“宪法中的任何内容或本法院的任何决定都不会阻止——州要求堕胎机构对人类遗骸提供尊重待遇。”

本案最早源于印第安纳州卫生局等起诉美国计划生育联盟(Planned Parenthood,PPFA)分部,因为后者将堕胎后的胎儿残骸跟用过的针头和实验废弃物、实验动物尸体等一起处理,印第安纳州政府认为该堕胎机构违反了州法律要求——有尊严地处置人体遗骸的法律。

美国计划生育联盟是美国最大的性教育教程和教材的提供者,在各州推动堕胎、变性人以及同性恋议程。该组织是激进的“堕胎权”鼓吹者,其前身是美国避孕联盟(American Birth Control League)。

其创立者玛格丽特‧桑葛(Margaret Sanger)是一位激进的社会主义者,向往斯大林统治下的苏联并前去“朝拜”,同时她也是“性爱自由”(乱性)运动的强烈拥护者、主张女性拥有“成为未婚妈妈的权利”,甚至写信鼓励自己的16岁外孙女乱性。

在周二高院的同一裁决中,最高法院还否决了第七巡回法院要求就印第安纳州相关法律文本作出裁决的请求。印第安纳州州法禁止母亲根据孩子的性别或残疾选择堕胎。

“到目前为止,只有第七巡回法院才提出这种法律问题。”最高法院的意见中指出,“我们遵循常见做法、拒绝(第七巡回法院)请求,因为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并没有别的上诉法院遇到。”

托马斯提醒说,法院可能很快需要审理“堕胎是否能成为优生操纵工具”的相关案件。

“美国堕胎合法化的基础是在20世纪初生育控制运动中奠定的。这一运动与美国优生运动并道齐驱。重要的是,计划生育的创始人桑格也认识到她那套理论(在兜售)优生潜力、使用堕胎来实现优生目标”,托马斯写道。

托马斯将所谓的美国优生运动与今天的堕胎现实联系起来。他指出,每1,000名非洲裔女性的活产婴儿堕胎率是白人女性的3.5倍。类似的统计数据适用于其他人群,堕胎数据也显示,华裔和亚洲-印度家庭有倾向于想要男孩的堕胎需求。

“在制定了堕胎的宪法权利之后,高院有责任界定堕胎问题的适用范围。”托马斯写道。

福克斯电视台发文说,最高法院周二作出的一连串决定继续呈现出司法独立的趋势,同时预期随着保守派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的加入、最高法院的司法天平能坚定地向右转。

此外,从2019年2月起,川普政府已出台新规,限制联邦资助提供堕胎转介服务的团体,包括美国计划生育联盟。#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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