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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参与迫害法轮功者 美国将调查其恶行

2016年5月13日,纽约反法轮功活动的组织者李华红(中)因为干扰法轮功的活动被纽约警察当场拘捕。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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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6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丹纽约报导)法轮大法明慧网5月31日发出《通告》:“在美国的一些宗教及信仰团体日前被告知,美国政府意在更加严格地审核签证申请、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美国国务院官员并告知美国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

通告指出,关于向美国政府提交在美国参与中共海外迫害者的个人信息,还包括“那些在美国参与中共海外迫害者的个人信息,比如在神韵艺术团和神韵交响乐团演出剧场外、在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场外,在法拉盛、真相点、邪恶网站等场所参与中共海外迫害者。”

一些亲共者,在法轮功学员游行、召开修炼心得交流会时,攻击、诽谤法轮功,骚扰法轮功学员举办的活动。据大纪元了解到,其中一些参与者是通过办理“政治庇护”而获得移民身份的,还有一些参与者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

根据美国移民政策,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时,美国移民局要调查申请人是否因他人的宗教、信仰而参与迫害他人。申请政治庇护的美国移民局I-589表中的PartC-3款,是关于申请人的附加个人信息,要求填写:申请人、其配偶、子女是否有命令、煽动、协助或以其它的参与方式,来对任何人的种族、信仰、国籍、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成为成员或特定的政治观点进行伤害,带来痛苦?

由此可见,那些针对种族、信仰等,指使、参与、协助开展伤害的,若被发现,不能通过政治庇护获得合法身份;那些曾经或正在参与攻击、迫害法轮功的,正是I-589表中的PartC-3款所要求识别的内容。

这些参与迫害者在办理政治庇护时,如果否认自己因他人的信仰而迫害他人,但他们同时又攻击法轮功,参与迫害法轮功,那么这些人在办理身份时显然向移民局撒谎,犯下“移民欺诈”。

法拉盛移民律师刘汝华此前曾接受采访表示,“如果移民局发现申请人撒谎,还可以回到你的申请,取消你获得的批准,甚至是公民是身份都可能被取消。”

另外,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212条关于禁止入境美国的条款,规定侵犯宗教自由、纳粹迫害、群体灭绝或任何酷刑行为的参与者,都适用该条款,禁止进入美国。

有些攻击法轮功、骚扰法轮功活动者,本身连合法身份都没有,处于时刻面临被递解出境之列。其参与骚扰法轮功的活动,侵犯美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他们的举动恐将加快其自身被递解的进程。◇

责任编辑: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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