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绝人寰 中共活摘器官的四类方式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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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6月09日讯】6月3日,关注中国宗教自由及人权状况的《寒冬》杂志发表报道《中共非法强摘、移植活体器官暴行仍然猖獗》。文章说,令人毛骨悚然的极权主义中共政权所依赖的经济支柱之一是非法强摘、移植器官行业,这些器官来自被锁定的个人、种族或宗教团体。有的犯人在器官被摘取时还未死。

李挥戈博士是德国美因茨大学医学中心(The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 of the Johannes Gutenberg University Mainz)的教授,是研究中共强摘人体器官这一惨绝人寰的暴行的专家。李挥戈博士向《寒冬》详述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原因与内幕,揭穿中共的一个个谎言,并根据现有证据将中共的强摘活体器官行径分为四类:

完整影片:

第一类:在死刑犯被枪决未完全死亡时摘取器官。这种情况只有在枪决犯人时才会发生,这是有据可查的,执行死刑的人故意对着犯人的右胸而不是头部开枪,目的是让所摘取的器官保持血液循环,提高器官质量。在这种情况下,器官是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从仍然活着的人身上摘取下来的。

第二类:从被注射药物致死的犯人身上摘取器官。在中国,从注射致命药物开始算,几十秒内就可以宣布死亡。然而这个阶段的情况既未达到心肺死亡的通用标准,也未达到脑死亡的通用标准,在犯人被注射致命药物仍然活着的情况下摘取器官。

第三类:以移植器官的方式处决犯人。摘取良心犯的器官很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良心犯没有被判死刑,在摘取他们的器官之前,不必处决。因此,摘取良心犯的器官几乎都是强摘活体器官,因为在摘取器官之前杀死犯人会降低器官的质量。器官是从活人身上摘取的,就像普通手术一样,很可能在麻醉状态下进行,唯一的区别是,强摘重要器官会导致犯人死亡。中国医学杂志上刊登过一份报告,对这一过程有过描述。

第四类:以脑死亡为借口摘取器官。很多中国医学论文声称移植的器官来自“脑死亡的捐献者”,但器官摘取过程显示,事实并非如此。在这种案例中,显然没有做过脑死亡测定,因为器官捐献者在器官被摘取之前没有使用呼吸机(因此没有做过呼吸终止测试)。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器官摘取过程清楚显示,有些器官捐献者的心脏无疑还在跳动着。这意味着这些器官捐献者的情况既不符合脑死亡标准,也不符合心脏死亡标准,说明器官是从活人身上摘取的。

李挥戈博士呼吁,国际社会对于中共活摘器官罪行,“采取行动,刻不容缓。袖手旁观,实不可取!”#

撰文:卫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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