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恶势力保护伞 新余原610办主任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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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报导)中共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前副局长、原市“610”办公室主任何春霞日前被“双开”并移送司法。何春霞被指纵容配偶利用本人影响谋利,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收受巨额贿赂等。

江西省纪委微信公号7月10日公布了上述对何春霞的处分。通报称,何春霞对抗审查,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何春霞以权谋私,收受巨额贿赂,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官员任用。何春霞的丈夫也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

何春霞还被指控,身为政法干部,执法犯法,纵容涉恶活动,甘当恶势力“保护伞”。

现年57岁的何春霞2002年12月起在新余市公安局任职16年多,其中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兼市委“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办公室主任逾2年(2005年1月至2007年4月);2007年4月起任市公安局副局长11年多;2019年1月转任新余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同年4月落马。

在新余市公安局任职期间,何春霞曾因积极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追查,其恶行也多次被曝光到海外的明慧网。

如2003年11月,法轮功学员傅健、习剑峰、阳世谦、曾超群、万长妹等因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非法判刑。其中,傅健被判八年。

2005年前后,法轮功学员董军、黄标、赵来宾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半、4年半、4年半;黄水秀被非法劳教。

今年3月以来,除了何春霞,江西公安系统还有多名官员被查,包括永丰县公安局局长裴雷、乐安县公安局局长陈兵、湖口县公安局政委潘新华、奉新县公安局局长彭添奎、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前政委胡建甫、南昌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局长周卫华等。

其中,潘新华、周卫华、胡建甫与何春霞一样,被指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另外,去年8月落马的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云南也被指充当黑社会“保护伞”,在牵头侦查涉黑犯罪集团案件中收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所送钱款。而陈云南在任宜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期间,还曾与该市公安局副局长、市“610”办公室主任袁彬等7人以及相关单位一同因迫害法轮功学员也被“追查国际”列入追查名单。

据明慧网统计报导,中共1999年7月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参与迫害的“610”官员、公检法官员等厄运缠身,如被查处、非正常死亡等。该网已公布了二万余实名案例。#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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