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8.11游行筹委会之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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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香港人、记者朋友:

我们是深水埗 8.11游行的筹委。

因应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我们昨晚就深水埗游行及集会提出上诉,并于今日下午出席上诉委员会举行之聆讯。

聆讯期间,我们经已尽力配合警方安排,务求至少能够举办公众集会。可惜,上诉委员会最终以公众安全为由,维持反对游行及禁止集会的决定,驳回我们的上诉。我们对于聆讯结果感到十分愤怒同失望。

【警方指步行范围内有警署,预先假设和平集会必然产生冲突】

聆讯前期,律政司代表指游行及集会的上诉须捆绑式裁决,我方认为此演绎缺乏足够的法律理据,对方同意,因此我方积极争取举办和平集会。

我方不断配合警察安排,例如纠察安排、人流控制、需要时可提早解散集会等,但警方却一意孤行,拒绝沟通,甚至指“集会步行范围内有警署即危及公众安全”,甚至没有提供任何条件或建议,坚持禁止一切于深水埗的和平集会,更无视过往不少和平集会的成功例子,扼杀香港人平等的集会权利。

【警方偏听立场相近意见,违背政治中立原则】

警方续指,收到650封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发出的反对游行意见信,当中有500多封只是市民提交个人资料,以示同意。我们认为,这绝对不是合理的禁止集会原因。首先,根据《基本法》,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集会及发声自由,反对游行的人可不参与或自行举办其他集会,而非禁止他人行使权利。可是警方却执意放大与政治立场相近的意见,漠视全深水埗区38万街坊和平发声的机会,根本是违背政治中立原则。

再者,只要诉求合理、合乎公义,不论人数,都应该有平等发声的权利。请问警方,难道争取性小众权利的游行就必须禁止吗?

【确保安全是警方职责,切勿诿过于人】

另外,针对8月6日深水埗警署被市民包围事件,当日警署外聚集的多为区内街坊,旨在等候学生获释和要求警方回应无理拘捕一事。街坊由始至终都无冲击警署,亦无使用任何暴力。

至于警方所担心的冲突,事件不是在游行集会期间发生,警方强行类比根本不恰当。事实上,若果按照不反对通知书举办游行集会,有纠察、医护人员及警员沿路驻守,根本不可能发生火警或冲击行为。

更何况,警方职责理应是保护市民安全、协助市民行使公民权利。如今警方反过来将确保安全的责任推诿给市民,从而扼杀游行集会,令市民无法公开表达意见。这种做法只是再次印证警方的无能和不负责任。

深水埗接力开花消息频道

【关于游行路线、场地及人手安排】

除了所谓的“安全理由”,我们亦对地区人口密度、申请人经验的“资格论”、公众集会场地无申请、纠察不足等理由感到不解。

在申请游行集会以来,我们为能举办游行集会,两度按照警方要求让步,包括提早集会结束时间至晚上十时、缩短游行路线由约四公里至大约两公里、增加纠察人数等。

而我们修改后的游行路线全程只有大约两公里,比起以往其他申请者(如法轮功)的路线更短,亦不会占用所有行车线,绝对能维持紧急服务,更对居民日常生活影响最低。

而最为重要的是,这条游行路线是建基于我们与警方见面磋商后的共识。如今警方出尔反尔,反对自己有份建议的游行路线,再随意抛出这些不成理由的借口,且再无提供任何其他游行路线或集会地点,根本是存心要扼杀一切举办游行集会的空间!

【总结】

表达自由是香港人应得的权利,市民的言论自由、游行及集会自由受到《基本法》第27条保障。

面对警方出尔反尔、毫无理据之下就深水埗游行集会发出反对通知书,我们深感愤怒和不满。

我们认为,政府有必要检讨《公安条例》对游行集会的限制,以免公民权利遭受剥夺。

基于警方已经发出反对通知书,我们只能宣布取消游行及集会,并会即时解散深水埗8.11游行筹备小组。

警察滥权,打压可耻!
五大诉求,缺一不可!
接力开花,继续抗争!
守护香港,不撤不散!

深水埗8.11游行筹备小组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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