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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老化等问题 托盟吁政府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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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8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准公共托育政策满周年,托育政策催生联盟8月11日开记者会表示,居家保母的签约率达八成四,保母平均收托儿童数也由签约前的0.88人增加至1.15人,民众满意度高达九成;不过,政策仍存在2大漏洞,呼吁卫福部修正相关法规。

根据卫福部社家署106年保母年龄统计,50至70岁保母占全体比例近六成,20到39岁合计仅占全体约14%;现行“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育有6岁以下孩子的保母收托人数需砍半,如有2名6岁以下孩子的保母,则无法进行收托。刘毓秀说,等于政府又要年轻人生育,又限制生育年轻保母的工作权。

托育联盟在今年6月至7月间调查台北、新北与台中的291位保母,其中48%保母在入行时自己就育有6岁以下的孩子,但在现行的法规下她们都被排除在入行的门槛之外,刘毓秀说,这也就是为何不到40岁的保母仅占14%、导致整体保母年龄严重偏高的原因之一。

士林区居家托育服务中心督导简蕙兰说,目前全台一共设置71处居家托育服务中心,由400多名的访视督导员执行保母的辅导、管理、进场及退场机制。平均1名访视员要搭配70名保母,现行访视员仅有劝导的权力,如果发现保母有不良行为、或是潜在问题时,必须先回报地方政府,由地方派员进行确认,再给予14到30天的改善期,大幅减弱访视员的功能,因此希望透过修法强化访视员权责。居托中心也应提供保母遇到任何争议时能寻求协助。

苗栗县托育人员发展协会常务监事黎婉娸建议,应立法将协力圈纳入居托中心任务之一,聚集居托中心邻近的保母,促进彼此互相交流,例如:制作副食品 、教具、玩具等,丰富保母对孩子的照顾方式。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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