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影幢幢的大陆民间借贷 谁是主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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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8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采访报导)近年来,中国大陆银行过桥贷款乱象频发,坑骗储户及担保人财产。陆媒把此归结为银行员工个人行为,近日, 山东企业家刘因明接受大纪元专访,解密大陆民间借贷的个中陷阱,揭露中国金融行业的层层黑幕。

据介绍,在中国,所谓高利贷公司是以投资理财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担保公司、甚至基金管理公司和典当公司的名义合法存在的,披着合法的外衣,与银行高管、政府官员及黑恶势力相勾结,把利息收入分解成利息、顾问费、中介费、咨询费等等合法途径。

民间借贷都离不开银行行长的操作,一般有以下六种情况:

一、20%月利率的“良心”贷款

刘因明以亲身经历过的一个案子举例。有一家公司到年底银行贷款到期了,它的资金流不足以偿还银行全部的借款加利息,公司老板就找到银行行长喝茶、想办法。

刘因明说,“银行行长给这个老板推荐一家投资公司,其实这种公司就是银行行长的亲戚或者政府官员的亲戚在做。这种公司一般在装潢很高档的写字楼、在或租或买的高档写字间营业。企业老板找到这家公司,出示银行行长的批复函,承诺只要把钱还上,一个月内再放出新贷。”

“高利贷公司其实早就接到银行行长的通知了,这个业务是可以做的,这个企业有抵押,有很好的现金流和信誉。比如说,高利贷公司答应借出5千万,银行行长保证1个月以内能下款,一般的短期过桥的利息是200%(年化利率),一个月就是20%。”

贷款企业承受了20%的过桥成本,也就是说,贷款1000万,就要给高利贷公司200万的咨询费。刘因明指出,投资公司要的不是利息,利息是很低的,不会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出借利率四倍。他要的是顾问费、咨询费、担保费,都是合法的费用,以达到规避中国法律关于民间借贷出借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出借利率四倍的规定。

此外,还有考查费,对企业进行考查,对企业进行评估,所有这些费用加起来就是年化利率200%。通常过桥没有超过一月的,都是短期的。10天下来也是按1个月算,32天下来就是2个月,收益比200%还要高一点。

一般短期的过桥费用不会低于200%,年化率240%、月利率20%,在业内被认为是一个“良心价”。一般高利贷的出借利率在中国都不会低于年利率百分之五十。短期过桥民间借贷,年化利率甚至高达百分之三百。

所谓过桥贷款,就是企业在不足以偿还贷款的情况下,找高利贷公司借款,还给银行后再次贷款,在一个月内实现“还旧借新”。为了能收回企业贷款,避免出现死账烂账,过桥成为银行贷款的潜规则。

二、银行行长出示“假”批复函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刘因明亲身经过的。他曾经帮一家企业还款给潍坊银行,潍坊银行理应把抵押物给他,但是银行又找了另一家帝豪公司,把抵押物卖给帝豪公司了,侵害了多个债权人、上千个农民工的权益。当时(2016年2月),刘因明曾发动当地农民工围堵潍坊中院,到山东省政府、潍坊市政府维权。

他举例说,一家企业今年过桥拿了一个20%,明年过桥拿了一个20%,后年过桥……到了第5年的时候,确实没有门路,企业马上要破产了。这种情况下,银行行长就推荐一家投资咨询公司或顾问公司。这种咨询公司本身是没有钱的,但是他有好多有钱人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也是银行行长披露给他的。

于是,投资咨询公司就找到在银行有存款的有钱人,说银行每个月的利息很低,有一个过桥业务,问储户是不是感兴趣?“投资咨询公司信心满满地告诉有钱人,企业有银行行长的批复函,1个月贷款能批下来。但是这个东西(批复函)是假的,是银行故意做出来让他去找钱的。”

“储户就把钱给这家企业还给银行了。但是1个月之后,这个钱不会再还给储户了,不会再批下贷款来了。因为银行知道这家企业有风险。这样这笔债务就落到储户身上了。银行的钱还好了,债务转嫁到储户身上,成了那家企业的债权人了。”

他说,如果银行讲良心,储户去起诉,还能拿到企业抵押给银行的厂房、车辆。如果银行不讲良心,就出现了银行不解除抵押,再找一家公司买下抵押物,这样储户就会一无所有,连查封的东西都没有了。

刘因明指出,银行觉得出现风险的企业,他就用假的批复函骗民间的资本。银行出卖了客户的信息,出卖了客户的利益,但是你还找不到银行任何的把柄。银行行长不会出面做任何事情,只是让你找民间资金过一下桥。

当然你也找不到投资咨询公司,它只是有这种业务。投资咨询公司就看银行行长的批复函,他说他也不知道贷款下不来。但是实际上这些东西早就设计好了。这些咨询公司跟银行拿的回佣,就不是20%了,那就是对半砍了,因为银行已经是一个死债了,就找这种咨询公司来做。

做为储户,是投资咨询公司找的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这种咨询公司比投资公司还要升级一步,一般就是政府官员,那种很高级官员的亲戚,甚至他们的老婆、情人、子女他们在做。也就是说,银行把这个东西做为行贿,给政府官员,达到政府官员庇护银行高管的目的。这种利益输送在这个行业里是非常普遍的。”他说。

三、银行坑骗担保人

刘因明介绍,还有一种情况,企业贷款到期了,银行也明确知道这个钱还不上了,想找过桥公司呢,这几年民间的钱很少了,所以出现了另外一个现象,就是再追加几个企业做为担保人。

也就是说,贷款企业找几个同行、或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做担保。银行会说就贷款几十万,签个字盖个章就可以。好多人没有法律意识,有的企业负责人就把章拿给人家去盖章,觉得都是朋友无所谓了。因为找这些担保企业都是很熟的人。

比如,媒体报导的青岛空白合同案中,山东青岛两名企业业主,因在空白合同上签名,为人做担保贷款10万元,不料一年后却背上了425万元的巨额担保债务,遭法院查封财产。

刘因明说,“就是本人拿着公章到银行去,他也是盖一些空白的担保合同,你看不到给这家企业担保借款的金额。甚至更恶劣的是,有些人填上100万,你盖了章以后他再加上两个0,真的有这种事。”

他表示,所有这些东西都是制式(统一规定的模式)的,然后把数额空着,或者是给你一个虚假的东西。有些银行故意做成一个非常繁琐、几十页担保合同,有各种条款、各法律条文,让人没有办法去鉴别。很多人都是急急忙忙去盖个章,以后把这个事情忘掉了,等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法院的查封、起诉文书到了的时候,他才知道被骗了。

“它既是空白的,又是非常繁琐的。”据刘因明所知,这种企业给借款人担保出事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借款人和银行知道这个钱肯定是还不上的,银行就在这笔钱(担保)快要到期的时候起诉了,当到期违约的时候,法院立刻就查封担保人所有的财产,包括担保人的银行存款、土地厂房。这还不是以个人名义担保的,是以企业和企业所有者、企业老板的个人财产做担保,有这个条款。这样的话,就是一家企业倒闭,十几家的企业一块完蛋了。”他说,“这种杀鸡取卵的行为,也是中国现在经济在断崖式下跌的一个原因。”

刘因明表示,银行的这种融资行为应该是帮助企业的,但是它成了杀死企业这只下蛋鸡的最锋利一把刀了。中国的银行是这个世界最贪婪、最恶毒的,它把人类在经营活动中所有底线都突破了。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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