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第二女子监狱 致人伤残死亡的酷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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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8月23日讯】20年来,至少有250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各种迫害,其中4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致残,许多人在出现生命危机后才被“保外就医”。该监狱的迫害手段邪恶残酷、方式多样,其罪行罄竹难书。

接上文:云南第二女子监狱酷刑致多人伤残死亡(1)

高压电棍电击

高压电击:狱警一人或多人同时用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的头、脸、眼睛、脖子、胸部、手上、全身及敏感部位,烧出肉焦味来。有的被电击后眼睛青肿、严重充血,视物不清。

中共酷刑演示:电棍电击。(明慧网)

如:安宁市法轮功学员赵飞琼被警察用手铐铐在办公室窗子的铁条上,多个警察同时用六个不同型号的电棒电击她身体的敏感部位,脖子后面、身后、腋下、脚跟等处,一连两天。第一天电了2个小时,第二天电了近3个小时,皮肤都烧焦了,结的疤一块块地往下掉。

瑞丽市法轮功学员顾正芬被狱警们用几根高压电棒疯狂电击脸部、颈部、腋窝、胸部、脚跟等身体各敏感部位,直至昏死七八个小时不醒。

四川米易县攀莲镇法轮功学员杨兴春被电棍电击后右脸嘴角被电起两个泡,后来淌黄水,牙齿松动、牙床萎缩、上牙被拔光,进食困难。法轮功学员杨云也多次被电棍电击。

殴打、“吊铐”

吊铐:将双手用手铐从前或后铐上后,将人吊在床架或其它高位物体上。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明慧网)

在女二监,梁云遭到24小时严管,被关“小号”、戴手铐,有一次她被两手上下铐吊在床框上50多分钟,致使她双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手背失去知觉多年。

狱警夏昆丽、谢玲用两副手铐把安宁昆钢的法轮功学员高惠仙吊在上顶楼的铁栏杆上,一只手铐一边,人呈大字状,双脚不着地,就这样吊了四五个小时才把她放下来。

穿约束衣、“苏秦背剑”

吴奇慧因抗议迫害被狱警彭舒在办公室穿上了“约束衣”,约束衣袖子特别长,从身后扣上。吴奇慧穿上“约束衣”后被拖着揪回监室。狱警从后面把她捆起来(袖子就像绳子),捆在高低床上下的楼梯上,让她没法动弹。

中共酷刑示意图:约束衣。(明慧网)

此后放下来,狱警彭舒怕吴奇慧炼功,又把她两手从后面一上一下(苏秦背剑)地铐在床的铁栏上。

中共酷刑示意图。(明慧网)

其它折磨手段

暴晒: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逼在烈日下暴晒站军姿,有的被逼在烈日下野蛮集训。大热天有的被强迫穿着棉衣出去操练。

罚站:狱警对法轮功学员还采取长时间跑步、罚站的方式这折磨她们,不许她们说话、不许动。夏天在太阳下站军姿,冬天穿着单衣一站就是数小时,罚站导致两腿肿胀得发亮。

冻刑:大冬天,只允许穿短睡衣、单薄衣服,其它狱犯却都穿着厚厚的毛衣、棉衣,故意把门窗打开冻法轮功学员;或者把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全部脱光,光着身子冻;或者抢走被褥等。

婴儿饭:每天只给一点食物,不给吃饱,让人长期挨饿。

4. 不明药物毒害

狱警为达到“转化”目的,妄图操控法轮功学员的思想,在给坚修的法轮功学员的饭菜里拌入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或者用精神控制类药物冒充血压药逼迫法轮功学员服用。

用药的方法有:直接强行注射,或狱警指使“包夹”偷偷在食物或水里投放。用药后出现的症状:精神恍惚、意识淡漠、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抑郁、呆痴木讷、呕吐,甚至有的出现神志不清,或全身衰竭死亡。

七旬老人王莲芝被施放不明毒药致精神失常死亡;60多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史喜芝被狱警长期使用破坏中枢神经类药物迫害,在狱中死亡。

史喜芝(明慧网)

对被迫害后出现病症的法轮功学员,狱医以治病为由给她们开具的药品和病历等却属于保密资料。

法轮功学员不知道自己服用的是什么药,在知情权被剥夺的情况下,有的法轮功学员拒绝服药或不吞咽药品,狱警就要求学员吃完药后把嘴张开,检查是否已经吞下药物,还要用力搓揉几下,人的尊严被随意践踏。

注射不明药物

中共实施药物迫害示意图:打毒针。(明慧网)

王春兰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警察王丽唆使犯人李彩、刘跃新、余自香等人把文山县法轮功学员王春兰按倒在地,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致王春兰高烧不退、烦躁不安、精神恍惚、记忆力减退,出狱后记忆力仍然没有恢复。

何佳因蔓绝食被强行输液十多天。不告诉她输的是什么针药,但被输进药物后身体里感觉很疼,后来何佳蔓的两只手肿得连针也扎不进去。有一个包夹告诉她:“就是你出去了也活不长。” 何佳蔓出狱后出现了记忆力减退、健忘、严重脱发、耳朵疼痛、听力下降等不良反应。

在出狱前狱警也对一些法轮功学员注射不明药物,导致她们出现头昏、嗜睡、记忆减退、反应迟钝等精神受损症状。

注射胰岛素

女二监通常给被迫害成糖尿病症的法轮功学员,不管是否合适,打胰岛素,而且通通打大剂量胰岛素,被打过的人身体里一点血糖也没有了,处于濒临死亡的状态,浑身出汗、呕吐。这时医院又叫几个犯人马上给学员灌葡萄糖,并从静脉推葡萄糖。有的法轮功学员就被监狱医院如此反复迫害几次。

强行灌药和偷放药物

每位法轮功学员一被投入女二监,就被狱警要求放弃信仰“转化”,被强制量血压,狱医谎称每人都是高血压,要吃药、要打针。法轮功学员说自己没病,不用吃药。拒绝吃药的话,狱警就叫犯人强行给她们灌药或偷放在饭菜中。以下仅举几例:

张如芬,昆明海口法轮功学员,被迫吃了拌有剧毒药物的饭,七窍流血。狱警管教看到她没有死,竟说:“你命真大,没有死掉。”张如芬保外回家后,狱警还威胁她,不允许曝光监狱的罪恶,不准接触任何法轮功学员。

李国芳,文山州退休幼儿教师,被非法判刑7年。2008年10月29日,她被劫持到女二监集训监区,当天晚上狱警谢玲叫囚犯把李国芳按倒,由狱医赵萍强行给她灌药、打针。李国芳强力拒绝,并将灌药的碗打翻在地,谢玲就叫囚犯用透明宽胶布将她的头、嘴全部包裹起来,送“小号”关禁闭。

两个包夹将破坏大脑神经的药物秘密拌在李国芳的饭食中,时间一长,李国芳出现头晕、头疼、眼花、耳鸣、眼袋黑紫、四肢乏力、浮肿、行动迟缓、神经呆滞、木讷等症状,人也变了形。

方世梅,文山州法轮功学员,狱警为逼她“转化”,就在她的饭里拌入损害神经的药物,致使方世梅神志不清,变得呆痴木讷。

王岚,昆明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年,关进女二监集训监区。集训监区专管队长杨欢、副队长郑频指使牢头刘跃新等人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多次放入王岚的饮食中,导致她大脑萎缩、出现记忆减退、精神萎靡、神情呆滞等精神障碍,使其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原本精明的她过早衰老,似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婆,于2012年1月1日在家中含冤离世。

王岚(明慧网)

张静如,云南光学仪器厂退休职工,监狱偷偷在她的饭里下药,她吃完饭后就感到头刺痛,半小时后就打瞌睡,睁不开眼睛,耳底也疼,渐渐地她感到记忆力明显减退、不思饮食、全身冰冷,左眼不断流眼泪、目光呆滞、牙床出血,全身无力,体重由刚到监狱时的54公斤减到42公斤。

2004年1月6日,张静如被“保外就医”,然而在女二监的保外就医“证明书”上却诬陷张静如因炼法轮功而导致精神障碍。

刘翠仙,65岁,昆明市红庙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8年,于2013年11月1日被强制戴脚镣手铐劫持到女二监九监区。

她被逼吃所谓的降压药,每天三次。服药前血压120/80左右,服药后血压在150/90,有时160/100,服药后血压反而升高,而且服药后刘翠仙出现了恶心、呕吐的症状。

服药一段时间后,她恶心、呕吐的症状越来越严重,有时一天要吐上百次,成天恶心呕吐,无法入睡。刘翠仙被这种药物摧残得鼻脸肿胀、精神萎靡。在九监区,刘翠仙每月被抽血,在四监区年年都被抽血。

毒药喷眼、辣椒水喷脸

大理宾川县法轮功学员刘国花于2012年7月24日被劫持到女二监,因不“转化”,被狱警文婧和监区长夏昆丽等三次用像辣椒水一样的不明药物喷眼睛。刘国花被呛得流鼻涕、眼泪,双眼十分疼痛。喷药的人戴着口罩和防毒面具都受不了。

第一次,8人把刘国花捆起来并往她的眼睛里喷辣椒水样的药物,折磨了她4个小时。喷药后刘国花痛不欲生,两眼浮肿,致使视力模糊、几乎失明。后来家人探监,她都看不清人。

第二次,九监区的监区长夏昆丽带来辣椒水样的药物,三个警察将刘国花的手反铐,喷了这种药水后,刘国花的眼睛睁不开,十分疼痛;她被手铐铐得撕心裂肺地疼,最后晕过去了。铐的时间长了,导致手铐无法取下,狱警只好用电锯锯开手铐。她的手被锯烂,现还留下疤痕。

狱警张青(音)操控几个犯人,把楚雄市法轮功学员王美玲的手扭到后背,往她的眼睛里喷毒药,顿时王美玲的眼睛就看不见了。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吴奇慧脸上被狱警彭舒喷辣椒水;曲靖市法轮功学员梁云的脸被狱警喷洒不明药物,使她整个人都喘不过气来。

5. 剥夺和限制基本人权 进行折磨

限制基本人身权利

监狱规定,凡是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不准与周围人员讲话、不准随意走动,不允许到澡堂洗澡,只能一个星期(有的更长时间)允许在房间里用水壶打水擦身体。不准炼功、不准看电视、不准参加任何娱乐活动,除监狱强迫洗脑看的诽谤法轮功的书外,不准看其它书、报,不准与家人通信,不准亲人探视等等。

剥夺基本生理需求 制造痛苦

限制大小便:通过剥夺人的基本生理需求来制造痛苦。普遍的一个邪“招”是限制上厕所,每天只准上三次或四次厕所,并限制大小便的时间。

不准买卫生纸、卫生巾:对于女性,更狠毒的一“招”是不准买、用、换卫生巾或卫生纸,也不准别人借,任经血湿透裤子、或顺裤腿流出来,不准用水洗,也不让换洗内裤,往往很长时间穿着被血污弄脏的裤子,还被羞辱、谩骂……

法轮功学员况德英于2008年12月底被劫持到女二监,因不“转化”身心遭摧残,不许买东西,来了例假只有撕自己的旧衣服使用,到了冬天,连衣服都没有穿的。

限制用水:限制或不让洗澡、洗头、洗衣服,不准洗脸、洗脚,造成脚部严重霉烂,发臭流水。有的三个月才给洗一次床单、被子;有的洗床单、被子只给一盆水或一桶水,衣服刚下水,就把水吸干了;有的一天就给一小瓶水喝。

剥夺生活购物权利

监狱其他犯人可以买菜、买食品吃,却规定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每月只能用50元钱,买东西要申请,而且规定只准购买生活必需品,不能购买任何食品,本人也不能外出购买东西,只能由包夹人员代购;监狱里的加菜、水果等,不“转化”的学员也不允许买。

监狱伙食极差,在此情况下许多法轮功学员一方面遭精神、肉体折磨虐待,生活上常常吃不饱,导致体质下降,有的出现了病状。

利用亲情和经济压力来迫害

监狱不仅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还配合地方“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对其家人进行威逼恐吓,施加经济压力(凡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均被开除工职或者截扣退休金),使法轮功学员家中的亲人无人照顾。

有的家人在思念狱中亲人的痛苦中含冤离世,而监狱和“610”却把这些它们一手造成的家庭悲剧,变成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的“筹码”。狱警往往以老人高龄需要人照顾,亲人病危或病故等要挟法轮功学员写“三书”,并扬言写就放人,不写就不放人,更不许回家探视,还反过来说“你们炼功人没有人情味”。

 禁止挂蚊帐 让蚊虫叮咬

女二监地处靠山、监后有竹林,蚊子特别多,竹林里的蚊子是又毒又凶,在这样的环境里,其他犯人包括杀人犯都可以挂蚊帐,唯独法轮功学员被禁止挂蚊帐。叫蚊虫叮咬,让你睡不好觉。被叮后,皮肤又痒又疼,甚至溃烂,留下红肿的疤痕。

有一天夜间,有位学员被叮得实在受不了,就顺手拉过身旁一个犯人的蚊帐角遮了一下脸,就被关了一个多月的“小号”。

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脸上被叮得疤痕与疤痕之间几乎分不出界限。

剥夺正常休息权利 强迫超时做奴工

监狱每天逼迫法轮功学员高强度地做奴工,每天要干十五六个小时,有时更长。不准和别人讲话,干不动了也不准抬头。

巍山县苏慧芝遭4年冤狱,2005年3月,被劫持到女二监,到集训监区罚坐小板凳两三个月后转到第五监区,分在缝纫组,剪衣服上的线头,整理半成品,做手工、串珠子,缝包上的装饰品、衣服上的装饰。

因为高强度的奴工,一天,苏慧芝在车间休克、昏倒,被送到监狱医院抢救,两个多小时后苏醒过来。医生知道她是疲劳过度,给她吸氧,即使这样,警察还总逼迫她放弃修炼。

剥夺家属探视和律师会见权利

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随时被剥夺探视的权利,即使允许接见,狱警也要在现场严密监听、做笔录,限制谈话内容,生怕监狱里的罪恶被曝光。法轮功学员王美玲在女二监冤狱3年,家属难相见。

同时也拒绝律师会见法轮功学员,曾有狱政科副科长吴吕答复黎律师说“虽然你的会见手续完全合法,但是我们得执行“610”的通知,不能批准律师会见。”

早在2015年6月4日,受家属委托,黎雄兵、王全璋、李春富三律师前往省女二监,要求亲自会见和调查了解张桂仙、何莲春、刘燕等法轮功学员被虐待的真实情况,同样遭到监狱的无理拒绝。

律师们先后来到女二监行政大楼三层的狱政科和六层监狱长办公室,提交并办妥律师会见手续。监狱方审核完毕,副监狱长李红钢当时的答复是:律师会见影响监狱监管安全;除非有上级部门的命令或者“批准手续”,否则一律禁止会见。

长期以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虐待在押人员,拒绝律师会见,拒绝家属接见等违法违规行径,一直得不到纠正。

监狱是刑事诉讼执法单位,理应严格执法严格守法。女二监以“610”办公室的“通知”为挡箭牌,长期剥夺律师会见权、虐待被监管人员,是侵犯人权的严重违法行为。

频繁体检验血 涉嫌活摘器官

监狱对部分法轮功学员在不需要验血的情况下,每星期或者每个月做一次体检、抽血。

有一位曾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的法轮功学员说:在她2008年出狱前几个月,监狱对她进行非一般性的频繁体检,直至出狱,其中有心电图检测和抽血化验等,每次抽血三针管。

(待续)

资料来源:明慧网 #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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