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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豪宅 华裔女与中国富爸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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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8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综合报导)一名中国工商大亨的妻子在大陆去世后,女儿和父亲为在温哥华的房产反目。女儿把父亲告上法院,父亲也不甘示弱,反告女儿欺诈。

2014年6月19日,中国工商大亨李建华(Jianhua Li)的妻子刘贤(Xian Liu,音译)在中国大陆病故。按卑诗省最高法院的文件,李晓琪(Xiaoqi Li)是这对夫妻的独生女儿。按刘贤的遗嘱,她在卑诗省的遗产将分给李建华和李晓琪。李建华被指定为这笔遗产的管理人。

这笔遗产包括2栋位于西温哥华树木繁茂的山坡上、俯瞰温哥华和萨利希海(Salish Sea)的豪宅,合计价值1,400万美元,相当于约1,900万加元。刘贤去世前,和丈夫李建华是这2栋房产的共同业主。

刘贤去世后,李建华和李晓琪达成协议,但其条款存在争议。

2017年7月18日,李晓琪上卑诗省最高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撤换遗产管理人李建华。在提交法院的文件中,李晓琪声称,这2栋房产都是属于她的,因为这些房产是用她的钱购买的,而不是她父母的钱。

李建华在提交法院的文件中,指称李晓琪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骗他将其中一栋遗产物业的一半权益转到自己名下;另一栋原来是李建华全权拥有的房产,也被骗转到了李晓琪名下。

李晓琪已经在卑诗省最高法院告了父亲不止一状,李建华也在反告女儿。这些官司都还没有结果。

不过,法院对于撤换遗产管理人的要求已经有结论。在今年3月15日的判决中,卑诗省最高法院的法官格劳尔(J. Christopher Grauer)称,在李晓琪和她父亲关于遗产等诉讼得到解决前,李建华应该继续担任遗产管理人。

父亲看起来在履行责任?

在判决文件中,格劳尔法官称,在管理这2处遗产物业的开支和避免浪费方面,至少在2014年至2017年间,李建华证明了他曾多次尝试与女儿联系,以便解决他们之间出现的问题,但没有得到李晓琪的答复。

毫无疑问,从那时起,李建华已经对相关物业进行了全面、适当的管理和保护,包括任命一名物业经理,支付所有费用,使物业能出租,等等。 这些证据显示,“没有必要另外任命司法行政人员来管理和保护这些遗产物业,这些遗产不会受到威胁”。

格劳尔法官表示,在这些错综复杂的诉讼中,真正的利益冲突是:李晓琪到底是这笔遗产的受益人之一,还是她应该独有这些财产。李建华是否当遗产管理人没那么重要。

曾是幸福家庭?

去年7月18日,李晓琪入禀卑诗省最高法院,声称那2栋豪宅都应该属于她。父女之间的纠纷达到了白热化程度。但是,这个家庭原来的表现,看起来完全不是这样。

从中国大陆的财经报告看,李建华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1992年,他辞去梅州市政府公职,自己创业。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建于1997年10月,是广东省大型纤维板生产企业之一。李建华曾在这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前后超过7年。他也曾是广东威华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南华早报》根据法院文件及其它文件,报导了这家人的一些细节故事。

李建华曾任全国人大代表,他称自己是“山里的孩子”,因为他来自广东省的客家山区。他称疼爱自己的独生女儿。李晓琪则声称,她是父亲的孝顺女。

李晓琪声称,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和威华集团有限公司在2013年出现“金融危机”,她在父亲的要求下,借出2,300万加元去救急。2014年1月,公司的股价涨了很多,当她谈到还钱时,父亲用石制的烟灰缸打她。

按李晓琪在法院文件中所说,他们家庭破裂的种子,是在2011年种下的。当时她与一名名叫Nelson Szeto的男子结婚不久,那年5月,她自己出钱在温哥华市中心买了一套公寓, 但以父亲的名字注册,因为父亲“表示担心,要保护她的资产免受可能的婚姻诉讼”。

李晓琪声称,她认为没必要,但还是同意了。她当时“信任父亲,也希望尽量减少她父母之间的任何争论,因为她的母亲正在接受胃癌治疗”。

她声称,那2栋比邻的房子、1套公寓及位于温哥华Kerrisdale的另一栋房子,购买时都是以她父母的名字注册,但其实是她出全资,或者出大部分钱买的。

李建华在递交法院的回应文件中,声称女儿欺骗他,2013年12月在香港让他签署了一些英文文件。女儿说这些文件是关于他已故妻子的遗嘱文件,实际上是将市中心那套公寓的所有权,以及1栋豪宅的一半所有权转到了李晓琪的名下。

位于Kerrisdale的房子,李建华还没有回应,但他声称自己对那2栋豪宅和市中心的公寓有所有权。

李建华的代表律师在2018年4月提交法院的文件中说,李晓琪欺骗了李建华,使其在不知情下把房产权转出去了。“被告(李建华)担心,他可能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签署了各种其它有利于李晓琪的授权文件。”

责任编辑: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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