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秦岭违建案 西安前环保局长获刑12年

【大纪元2019年09月19日讯】中共西安市政协前常委、西安市前环保局长罗亚民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款100万元(人民币,下同)。

陆媒澎湃新闻9月19日报导称,9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罗亚民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称,罗亚民被指控2005年4月至2017年12月,利用担任中共西安市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西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政协西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环保审批、资金拨付、干部任用等方面,为张某、郝某、石某、吴某、陈某、李某等人或其公司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987.456万元、美元6万元。

同时,罗亚民个人及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无法说明来源。差额部分共计人民币3103.644239万元及美元5125元、欧元500元、加元445元、台币3300元、黄金7463.15克,还有TUDOR(帝舵牌)手表一块等。

罗亚民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款100万元;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款100万元。

另外,罗亚民的受贿罪中明确提到了秦岭北麓开发问题。

2008年5月,罗亚民帮助西安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吴某拿到西京明园房地产项目的环评手续,在办公室收取吴某50万元;2008年8月,为加快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吴某安排该公司业务经理到罗亚民办公室送去6万美元;2008年9月,汇诚房地产公司取得西京明园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

西安市政府关于秦岭北麓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处理意见的通知等多份证据证实,该报告批复是汇诚公司以西安祥峪旅游风景园项目名义通过环评。

2010年新年前,为表示感谢等,汇诚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吴某在罗亚民办公室送给他2万元。

2012年12月底,西安市阎良区区长王某,为得到市级财政资金的帮扶、倾斜,在罗亚民的车上送给罗10万元。

2019年1月18日,罗亚民被调查;2月13日被开除党籍;7月18日被一审开庭。

去年以来,秦岭违建别墅事件持续发酵。因秦岭违建别墅案,大批官员被调查。

其中包括陕西前省委书记赵正永,陕西前副省长冯新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魏民洲,陕西省政协前副主席祝作利,以及陕西省委前秘书长钱引安、西安市长上官吉庆、西安市原政协主席程群力等被调查或被降级。#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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