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转世的研究–生命永存的证据》(29) — 廷廷明 (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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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3日讯】廷廷明1960年6月6日生于品马纳,她是拉皮和桑的长女,有2个妹妹。拉皮是商人,有一段时间也在政府部门供职。拉皮的前妻惠是桑的姐姐。

惠生于1916年,她受教育不多。在8、9岁时就缀学了。她深感自己受教育不足是一大憾事,因此祈祷来生有更好的学习能力从而能接受高等教育。她曾表达了来生能到国外求学的愿望。有一段时间惠在品马纳地区做义工。虽然她所接受的正式教育不多,但她平和、合群的脾气使她工作非常称职。惠待人接物善良而友好,常常为兄弟姐妹着想。

1938年她和拉皮结婚,他们婚后无子,这段婚姻关系持续了二十年直到她于1959年去世。一年后,他的丈夫拉皮娶了桑。桑是她最钟爱的小妹。

惠去世几个星期后,桑在梦中见到她。梦中她俩一同到仰光上大学。惠告诉妹妹:“我要跟着你。”这话显示去世的惠已经选择了她的妹妹作为再生的媒介,然而那时桑还没结婚。然而,不到一年后,桑就和拉皮结婚了。婚后不久,桑又一次在梦中见到惠。惠再一次表达要跟着她和拉皮的愿望。在梦中,桑和姐姐争辩。她说,鉴于她和拉皮结婚这种情形,惠跟着她显然不太合适。对此惠回答:“这和往日的在一起完全不同了,无论如何我要跟你在一起。”桑做这个梦时,已经怀上廷廷明。

廷廷明从两岁开始能连贯地讲话。三到三岁半时开始讲上一世的事情,一直持续到八岁。廷廷明的某些特有行为与她记得的惠的生活吻合。

有一次,廷廷明说:“既然我是长秭,我又得管这个家了。”这话并非抱怨,而是暗示她对自己是成为象惠一样的家中长女的自豪。

廷廷明两、三岁时,她曾向桑的友人的两个孩子(分别为九岁和十岁)宣称她是惠。

廷廷明三、四岁时,桑把惠的头巾和首饰与其它类似的物品混在一起,叫廷廷明把它们找出来。廷廷明准确无误地把它们捡出来了。廷廷明也认出一些只有惠才见过的朋友。和惠一样,廷廷明非常关心她的妹妹们。她继承了惠的那股自信。

廷廷明五岁时和父母去惠的朋友叶鸥家。进去之前她说:“我认识这套屋子。楼上的卫生间有一个大浴缸。”她还指出附近有一个大湖。她也能认出惠在这屋子住时用过的床。少年时期的廷廷明对她母亲相当嫉妒。那次拜访叶殴家时表现非常明显。每当她的父母坐在一起时,她总要坐在他们中间。当她不再谈及前世时这种嫉妒才消失了。廷廷明曾经想起发生在惠去世的九年前的一段往事。在一次火灾中,他们在品马纳的一些亲戚不得不疏散,留下一个婴儿给惠、桑的家人照看。其中有一个印度奶妈,她的乳头如此之脏,以至于他们得擦了又擦,才让她喂那个婴儿。

1980年,廷廷明已经是中学二年级的学生。她计划读大学,可能在仰光。她希望最终能到国外学习。

(编译自 Ian Stevenson, Cases of the Reincarnation Type Vol. 4 – Twelve Cases in Thailand and Burma,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 1983. 伊安.史蒂文森:轮回型案例卷四 — 泰国、缅甸十二案)

(正见网2002年5月12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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