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批准时结婚未满两年 拿到的是临时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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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5月29日讯】

纽约张读友来函:

 我于2000年5月,持K-1未婚妻签证入美境,并于六月与先生结婚,同时送件申请绿卡。2001年4月问话结束时,移民官说我们的申请资料还在总部,需等资料到了,再通知我在护照内盖章。但至今未收到任何通知,向移民局询问也无用。请问:

 1.如何才能快点拿到临时绿卡?

 2.是否拿到临时绿卡后一年九个月,才能申请正式绿卡?

 3.我的护照内未盖章,是否不可离境?

 答:

 1.来信所示您住纽约布碌崙,我假定您是在曼哈顿移民局问话。问话时案件不能结束,有许多原因,包括档案找不到。您本人或您的法律代理人,应继续向移民局查询。若从移民官那里得不到适当回答,可逐步升级,询问主管、部门领导、代理副局长、副局长、局长。查询后应等候一至二个月,若无回音,再升级询问。您也可争取您地区的众议员或参议员办公室,出面为您查询。

 2.若移民局批准时,结婚尚未满两年,拿到的是临时绿卡,须于结婚满两年前的90天内,申请转为正式绿卡。若移民局于2002年6月以后批准您的申请,您拿到的已是正式绿卡,不必再申请。

 3.自97年4月1日起,在美非法居留满180天或一年者,一旦离境后,就会面临3年或10年不许再入境之罚。申请调整身份人士,若不受上述限制,可事先申请并领到返美许可纸,并持之离境。可填I-131表连同申请费,一起向地方移民局申请返美许可纸。在纽约申请,等候时间为90至180天。请注意,申请调整身份人士(H-1B或L-1身份除外),若无返美许可纸而擅自离境,则被认为已放弃其申请。(05/05/02)(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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