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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纳里永久屋2超大违建 县府公安考量将执行拆除

礼纳里永久屋部落族人至屏东县政府陈情,县府原民处表示,2栋超大违建,考量公安仍将执行拆除。(屏东县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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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0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台湾屏东报导)针对礼纳里永久屋山坡地上的2栋超大违建,在违建户未实现自行拆除的承诺后,屏东县政府订本月15日、16日拆除,引起担任雾台乡民代表的屋主李金龙不满,策动族人声援。屏东县政府13日表示,考量公安将执行拆除。

屏县府强调,李代表的违建物位于山坡地的公有土地上,紧邻住屋、密闭且量体过大,一向用来做商业使用,为维护公共安全,才决定强制拆除,希望身为公众人物的李代表不要为个人利益做出违法行为,也希望族人不要被恐吓性的不实传言蒙蔽。

县府原住民处表示,礼纳里部落是莫拉克风灾后,由民间非营利组织运用各界善款所兴建的永久屋基地,住民来自雾台乡好茶村、三地门乡大社村及玛家乡玛家村等3乡3村,共入住483户。

原民处说,当年依户内人口分配的永久屋,部分住户因人口增加,出现空间不足的情形,县府正逐步协助解决,第一步是修订自治条例,让永久屋基地的剩余土地可供家户人口增加者提出申请,自费兴建,已获县议会支持通过。另外,研拟该变更永久屋基地开发计划,重新检视,朝向提高建蔽率与容积率,待计划完成后就会向中央争取同意,解决住户自住空间不足的问题。

原民处长颜成仁表示,县府与中央都有听到永久屋部落的心声,已经逐步在处理,但超大型违建仍然必须处理。这次预定拆除的2栋违建,位于礼纳里永久屋山坡地的公有土地上,是紧邻住屋兴建的3层楼钢构建筑,密闭且量体过大,其中李金龙代表的建筑又有对外营业的商业行为,明显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

颜成仁说,这2户超大型违建,于108年4月18日由乡公所查报,按行政程序于108年9月30日通知违建者于1个月内补办建照,因逾期未补照,于108年11月5日及12月9日寄送拆除通知,且于今(109)年5月28日、6月17日再次送达拆除通知。

县府原订本109年6月30日、7月1日进行拆除,但当时李代表等2位违建户陈情并签署“违章建物自行拆除切结书”,承诺于8月31日前自行完成全部拆除,却没有履行承诺,县府因此订于15、16两日前往强制拆除。

原民处强调,依永久屋基地违建拆除计划规定,凡“以公共设施用地违章影响公共安全者”优先拆除,其次为住宅用地违章兴建密闭空间违章建筑物3层楼以上者,因此,李代表身为民意代表,应该相当清楚法令规定及拆除的优先顺序,实不该为自身利益,心存侥幸。

至于原订15、16日的强制拆除,因为李代表的违建有公共安全的疑虑,是优先拆除对象,一定会依法执行,至于执行时间则会审慎考量。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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