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停发养老金 法轮功学员秦月玲被逼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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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0月18日讯】河北张家口法轮功学员秦月玲被停发养老金,社保局还逼她交冤狱服刑期间及现在的工资约8.8万元,因无生活来源,被迫流离失所。

四川南充市法轮功学员陈碧惠、陈秀兰被社保局非法扣发养老金。

明慧网报导,自2020年8月底,秦月玲被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明德南街社保局停发了退休养老金。社保局的人威胁她说:“你不交,就把你送司法部门。”2020年9月16日中午12点30分,公安刑侦科打电话给她,说:“社保把你告了,两天之内找你。”

秦月玲,63岁,因为信仰“真、善、忍”,曾被非法判刑3年。

2007年5月12日晚,张家口市桥西新华街、明德南派出所出动警车和多名警察,将在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程秀娥家的12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其中,包括时年50岁的秦月玲。

2007年8月24日,桥西法院非法庭审秦月玲;8月30日,桥西法院又捏造事实,冤判秦月玲3年。

陈碧惠,南充法轮功学员,现年60岁,2020年8月中旬,她被非法扣发基本养老金,为此,陈碧惠找到相关部门和经办人依法讨要应得的养老金,并说明炼法轮功没有错,社保是自己交的,属于自己个人财产。

南充社保经办人李小英却说,她是按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制度办的。

陈碧惠在修炼法轮功之前患风湿病、气管炎、喉炎、内外痔疮、肩周炎等十多种病,那时她才30多岁,孩子小,她常年请病假,脾气暴躁,家里人都不敢惹她。

1996年6月8日,陈碧惠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通过一个多月的修炼,十多种病全好了,脾气也变好了,家里也有欢笑声,孩子、丈夫都支持她修炼。

1999年“7·20”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陈碧惠曾多次被非法关押、抄家、罚款,两次被非法劳教、几次非法强制洗脑、遭2年6个月的冤狱。

陈秀兰,南充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她也是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2016年6月,她在路上遭到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局绑架,被非法判刑2年。

2020年8月份,陈秀兰的家人接到她原单位成都市华阳输气公司的电话,说单位要把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划到社保局。但是从8月份开始,她的退休工资已被成都社保局扣发。

中国公民的养老金是由《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

其中,《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上述宪法和法律都没有规定“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及政府规章都“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另外,从公民权利角度讲,养老金是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个人都无权剥夺、停发、少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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