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议员提案 为中企游说须注册外国代理人

人气 1055

【大纪元2020年10月24日讯】(英文大纪元记者Frank Fang报导/高杉编译)美国两名共和党议员计划提出新的立法,旨在迫使那些被中共政府控制的中国公司的游说者,根据《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简称FARA)注册为外国代理人。

听新闻:

(听更多新闻请至“听纪元”平台)

阿肯色州共和党参议员汤姆‧科顿(Tom Cotton)和威斯康星州共和党众议员迈克‧加拉格尔(Mike Gallagher)在10月22日表示,新法案将“堵住《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中的漏洞”,该漏洞使为中国公司游说的人不必注册为外国代理人,以及披露自己的活动。

科顿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中国企业——尤其是实力雄厚的大企业——都是中国共产党的武器,并最终处于该政权的控制之下。是时候让我们的法律承认这一事实了。”

这项名为《中国共产党影响力透明度法案》(Chinese Communist Party Influence Transparency Act)的新法案,将禁止中国共产党控制的中国企业的游说人士使用两项登记豁免,即“商业豁免”(Commercial Exemption)和“游说披露法案豁免”(Lobbying Disclosure Act [LDA] exemption)。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于1938年颁布,要求代表外国政府或外国政党从事政治活动或其它活动的人进行登记,并向美国司法部披露这些活动。

《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也有例外,包括“商业豁免”,该豁免免除了“私人和非政治活动”者的登记和披露活动的要求。《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另一项豁免,允许从事游说活动的代理和实体在《游说披露法案》(the Lobbying Disclosure Act,简称LDA)框架下进行注册和披露活动。

《游说披露法案》于1995年通过成为法律,同《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要求相比较为松散,被要求向司法部披露的信息要少得多。

这项新法案将适用于任何被美国司法部长指定为“受中共法外指示”的中国商业组织的游说者。

加拉格尔在新闻稿中评论说:“即使是名义上的中国民营企业也不像普通的企业。所有的中国公司,特别是那些在华盛顿特区登记注册了游说人的大公司,都要受中共法外指示。”

他补充说: “这项法案确保那些接受中共指令的公司,会使用适当的信息披露标准,美国人也能够更清楚,我们的对手是如何利用这片沼泽来对付我们的。”

在五角大楼确认包括科技巨头华为在内的31家中国公司为中共军方所拥有或控制之后,这两名议员在9月份写信给司法部长威廉‧巴尔(William Barr),表达了对中国公司在美国注册的游说者的行为的担忧。

在这封信中,议员们说,代表这些中共军事公司的说客和公司一直在利用《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的豁免,依照《游说披露法案》进行注册和披露活动,而不是按照《外国代理人登记法》。

按照科顿提出的要求,根据1999年《国防授权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即年度国防开支法案的第1237(b)条,美国国防部指定并列出了这31家中国公司的名单。

参议员要求五角大楼确定并公布“在美国运营的中国共产党军方公司企业”,以及“由中共解放军拥有或控制”的所有实体。

责任编辑:李缘 #

相关新闻
官媒在美注册外国代理人 泄中共大外宣机密
美新指南为《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执法扫清障碍
反中共渗透《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应用广(上)
【纪元播报】反中共渗透《外国代理人法》成热点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