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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铭内线交易案缠讼14年 更五审判刑3年8月

前总统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涉台开内线交易案,缠讼迄今长达14年,更五审改判赵建铭3年8月。图为资料照。(SAM YEH/AFP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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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0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前总统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涉台开内线交易案,因最高法院对犯罪所得计算方式有不同意见,缠讼迄今长达14年。更四审采“分割适用法”,因不法利益未达1亿元而判刑3年;更五审认为应合并计算,不法获利1亿318万余元应属7年以上重罪,但依《速审法》减刑为3年8月。

判决指出,台开第14届董事长苏德建于2005年当选时,得知公司正委由台银办理高达165亿元的联合贷款、将台开信托部门让售给日盛银行、不良债权融资等事项,预料台开将产生15亿元利得,净值回升至18亿元左右,属于重大利多消息,对股价将有正面影响。

苏德建于2005年7月14日晚间在“三井日式餐厅”与宽频房讯总经理游世一、赵建铭餐叙时,告知他们这个利多内线消息,游世一因此于同年7月25日购入5千张台开股票;赵建铭虽未直接购买台开股票,但他将此事转告父亲赵玉柱后,赵玉柱也同时筹资购买了5千张。台开随即于同日下午5时52分首次公布利多消息。

游世一、赵玉柱及前国票证董事蔡清文将股票卖出后,分别获利6,647万余元、3,517万余元及154万元,合计不法利益共1亿318万余元。高院上诉审、更一审、更二审将所有被告犯罪所得合并计算,因总金额超过1亿元,涉犯本刑7年以上的加重内线交易罪,赵建铭都被判刑7年;但更三审、更四审皆采“分割适用法”,因此判赵建铭3年徒刑。

但最高法院认为,4人是共犯,犯罪所得应合并计算,去年撤销发回更审。更五审30日则指出,游世一获利应为6,647万6,410元、赵玉柱获利3,517万1,648元,另加上判决确定的共犯蔡清文获利154万769元,总犯罪所得为1亿318万8,827元,应以本刑7年以上的加重内线交易论罪;但因此案缠讼14年,超过《速审法》规定的8年,依法应减刑。

依据先加后减的原则,更五审改判赵建铭3年8月、赵玉柱4年、游世一4年4月、苏德建3年8月,全案仍可上诉。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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