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副院长张忠斌自杀 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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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1月17日讯】据大陆消息,10月19日中午,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张忠斌在办公室自缢死亡。

张忠斌在中共法院系统任职多年,对被初级法院非法判刑而依法上诉到中级法院的法轮功学员,任由初级法院的诬判而不予以纠正,仍然非法维持原判,导致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监狱遭受长期迫害,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对法轮功学员的含冤离世和被非法判刑,张忠斌难逃罪责。

在荆州市中级法院任职期间

1999年7月至2006年10月,张忠斌在荆州市中级法院任职期间,对被初级法院非法判刑而依法上诉到中级法院的法轮功学员非法维持原判,很多荆州市法轮功学员因此遭受进一步的迫害。

案例一:

2001年10月,荆州市公安县法轮功学员倪友梅在参加母亲葬礼时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

2002年4月6日上午,倪友梅和法轮功学员刘莹被公安县法院非法庭审,她们在法庭上做无罪辩护;倪友梅的丈夫、刘莹的哥哥也到庭做无罪辩护。但是两人仍然都被非法枉判3年。

倪友梅和刘莹不服判决,依法上诉到荆州市中级法院,但法院没有第二次开庭,非法维持原判。

倪友梅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了“熬鹰”、吊铐,超强度、超负荷奴役劳动,长时间罚站,不给吃饭、不给水喝,被禁止洗澡换衣服等多种酷刑折磨。2004年5月,她出狱时完全脱像,于2010年12月29日下午3时左右含冤离世。

案例二:

2002年1月1日,荆州市公安县夹竹园镇法轮功学员陈孝楼去挂法轮功真相的条幅,被夹竹园镇派出所黎建国、胡劲松(已遭厄运身亡)等4人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所长杨勇还狠狠地打了他一耳光。

7月16日,陈孝楼被公安县法院审判长王峰、审判员陈春林、范谋珍、检察院汪辉、刘清龙、熊昌梅等非法庭审,被冤判2年。陈孝楼不服判决,依法上诉到荆州市中级法院,但被非法维持原判,被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案例三:

2001年3月6日下午,荆州市法轮功学员邓天玉从家中出门,被蹲坑的警察绑架,遭刑讯逼供,在郝穴看守所遭野蛮灌食。

同年12月14日,邓天玉被法院非法开庭,非法判3年。邓天玉不服判决,依法上诉到荆州市中级法院,但被非法维持原判,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迫害。

在宜昌市中级法院任职期间

2014年6月至2018年1月,张忠斌在宜昌市中级法院任职期间,对于初级法院非法判刑而依法上诉到中级法院的法轮功学员非法维持原判,导致很多宜昌市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监狱遭受迫害。

2013年9月至12月份期间,宜昌市政法委邓恢林(已遭厄运落马被查)操控宜昌市公安局及下辖分局、派出所全市范围内跟踪、监视、电话监听法轮功学员。宜昌市胡宗智、仇敏、刘再美、刘艳萍、谢厚美五位法轮功遭绑架、构陷、诬判。

2014年4月中旬,宜昌市西陵区法院对他们五人非法庭审,非法判3至4年徒刑。

10月23日,宜昌市三峡大学机械系副教授、法轮功学员胡宗智、仇敏一同遭到宜昌市西陵国保伙同三峡大学校保卫处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宜昌市第一看守所。事发前,两人各自的家中遭到断电,门锁被撬。

2013年底,胡宗智、仇敏被绑架后被三峡大学非法开除公职;2014年4月中旬,两人分别被宜昌市西陵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他们不服判决,依法上诉到宜昌市中级法院,但被非法维持原判,被劫持到武汉洪山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至少有20,784名参与迫害者遭厄运,其中参与迫害的法院官员、律师就有338人遭遇厄运,也包括武汉地区参与迫害的法院、检察院官员的实例,例如:

王晨,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2018年5月,落马。作为中共“610”领导小组成员,王长期参与指挥迫害、冤判法轮功学员,并对所有上诉案件维持原判。

孙光骏,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于2018年9月被调查。早在担任宜昌市检察院院长、“610”办公室成员期间,孙就非常卖力地迫害法轮功学员,指挥手下非法对宜昌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立案,收集伪证据、起诉。

何理,男,58岁左右,原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院长,之前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硚口区政法委任职;2012年初,任东西湖区法院院长,将众多法轮功学员投入监狱。2018年上半年,何理患胰腺癌死亡。

资料来源:明慧网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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