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火速通过抗疫新法案 在野党批走向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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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祝兰德国报导)11月18日星期三,德国国会和联邦参议院火速通过了针对传染病防治法的第三次修正案,把口罩义务、社交距离等都纳入法律条文中,并且立即交付联邦总统签署,打算第二天就能生效。在野党激烈批评,认为这是史上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最大的法案,甚至是走向独裁。数千名至上万名民众在柏林举行多个大型集会抗议活动,警方甚至动用了高压水枪对付抗议者。

当天,德国国会和联邦参议院通过了执政党的申请,即德国依旧处于今年3月启动的“全国范围瘟疫状态”(Epidemische Lage von nationaler Tragweite)。在这种情况下,联邦卫生部有权做出应对传染病的措施,而无需经过国会。

15个具体措施被写进法律中

这次通过的法案中,比较引人注目的是对《传染病防治法》第28条增加了一个条款,即§28a。该条款具体列出了15条“必要保护措施”。

只要联邦议会确定,德国处于全国性瘟疫状态,为了对抗中共病毒(Coronavirus SARS-CoV-2),这些措施都可以作为“必要的保护措施”。其中就包括私人和公共领域的出门限制或接触限制、公共场合保持社交距离、口罩义务、禁止或限制商业活动、禁止或限制集会和宗教聚会等等。

这些并不是必须实施的措施,而是属于可以出台的“必要措施”。法案中还说明,这些措施的出台,必须合理,而且结合地区的具体情况等。

据悉,联邦政府要求把这些具体措施纳入法律,是因为原来传染病防治法的第28条并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措施,从而出现了一些地方法庭推翻措施的情况,如10月份多个州政府想要实施“旅店禁令”,即来自风险区游客必须提供阴性检测结果才能入住。但后来几乎所有州的法庭都把禁令推翻了。

修正案是由联合执政的基民盟和社民党共同提出。基民盟(CDU)政治家玛格(Karin Maag)表示,这部法律是“紧急的,必须的”,”我们目前处于瘟疫的危机阶段。”此外,她还强调,即新法案中并没有要求市民必须打疫苗,而是让民众有权打疫苗。

同属基民盟的联邦卫生部长斯潘(Jens Spahn)发言时表示,这场瘟疫是“世纪性的自然灾害”,无论做不做出政策,都会出现损失,要么经济、社会,要么健康,就得衡量,哪些损失是能够承受的。

社民党议员巴斯(Bärbel Bas)则强调“必须减少我们的联系”。

在野党狠批:德国历史上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最大限制

虽然原来的《传染病防治法》的第28条“保护措施”中,也提到为了对抗传染病,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集会自由、迁徙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会受到限制,但是这次把具体的措施(有些还存在争议)直接纳入法律中,让许多批评者感到担忧,甚至愤怒。

例如属于在野党的选项党党团主席高兰德(Alexander Gauland)批评,这是自1949年以来,联邦德国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最大侵犯。新法规导致民众对政府失去信任。

他还提到,许多公民存在生存危机,担心自己的自由,大家还得与病毒共存许多个月。公民知道这一点,也很配合。“把他们关起来,是无法接受的,这是走向独裁。”

同样是在野党的自民党党团主席林德纳(Christian Lindner)批评新法案太笼统,没有规定具体什么情况下用什么措施。这新法案给了联邦政府一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通行证”。

今年3月德国爆发中共病毒(武汉肺炎)时,国会快速通过了对《传染病防治法》的修改法,也叫《全国范围瘟疫状态下公民保护法》。其中关键一条是,一旦国会确定,德国处于“全国范围瘟疫状态”,联邦卫生部可以无需通过国会,就颁布对抗瘟疫的法规法令。

5月份,国会通过第二次修改法,也被叫做《全国范围瘟疫状态下第二套公民保护法》,对3月的那部新法律进行了补充。这次通过的就是第三部公民保护法。

责任编辑:余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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