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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震清涉收贿首出庭未认罪 反控检方变造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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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综合报导)台北地院审理立委收贿案,20日首度提讯此案中涉收贿金额最高的民进党立委苏震清。他于庭讯时重申,与前太流公司董事长李恒隆间的金钱往来皆为借贷关系,并否认犯罪;他的律师团更质疑,李恒隆在被羁押后的认罪录音光碟疑遭污染,主张李的供词没有证据能力。

检方起诉指出,苏震清于2012年至2015年间,陆续向李恒隆以现金、支票等方式收取7次贿款,总计达2,580万元,并以召开公听会、协调会等方式,向经济部官员施压,企图协助李恒隆撤销太流公司的增资登记。

但苏震清20日受度出庭时表示,他从政30年来从未包过工程、收过红包,获屏东乡亲支持,问心无愧。他并质疑,检方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对外透露不实讯息,让他被妖魔化,未审先判;且他向李恒隆借的早在3年前就已还清,却被抺黑成“被搜索十几天前”才去制造还钱纪录。

苏震清表示,他确实接受李恒隆陈情召开公听会、协调会,但与犯罪毫无关联。他主张,与李恒隆间的金钱往来纯粹是朋友借贷关系,李恒隆也曾向他表示“朋友互信借钱不必立契约”、“他借钱从来不收利息”,而他也逐笔逐项归还;他强调,如果要索贿拿现金即可,何必开支票留下汇款纪录。

遭控变造侦讯录音  检察官:预料之内

接着,苏震清的律师团队也当庭出招。律师团指出,依最高法院见解,行、收贿双方要对不正利益的认识一致才成立犯罪,而李恒隆在“被检方羁押前”的供述也认为是借贷关系,但检方的侦讯录音光碟却出现长达40分钟以上的杂讯干扰,完全遮蔽侦讯内容,随后李恒隆便改口认罪;且经声纹公司鉴定,该录音档有剪接、叠加等变造迹象。

对此,公诉检察官黄嘉妮也有备而来。她表示,检方在侦查中就知道苏震清不是一般人,早预料到有被“泼脏水”或误解的可能。而为打击“与公务职务连结的犯罪”,侦查初即如履薄冰,因此从检察官、调查官、书记官乃至于法警,都切实注重程序与实质正义,甚至于侦讯时也额外多准备一套独立的侦查设备,绝无不当取供、利益交换。

黄嘉妮认为,律师团在阅卷时若发现录音光碟有杂讯,直接向检察官、法院提问即可获得解答,但却舍此不为,陷入自我想像;她强调,本案是历史性案件,检方不会违反《刑事诉讼法》最基本的要求,不可能拿石头砸自己的脚,因此绝不接受苏震清律师团的指控。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苏震清的律师团不但未事先向检方求证,在北院20日提解苏震清开庭的前一晚,就已有媒体独家报导指控检方变造侦讯录音档;苏震清律师团果然在庭讯时主张证据遭污染,苏震清妻子随后也召开记者会再次提出相同主张。

面对指控,北检也正式发布声明强调,侦讯当天李恒隆的3位选任辩护律师均全程在场,且侦讯结束后,经李恒隆及3位辩护律师4人共同确认笔录无讹,并在笔录上签名;检方也备有相同内容的连续录音档以供检证。◇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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