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者质疑逃废债 华晨集团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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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毅报导)大陆重点国有企业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华晨集团)日前被沈阳市中级法院宣布破产重组,该消息传出后引发众多投资者不满,认为华晨集团是在逃废债。

综合大陆媒体消息,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法院公布了《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显示华晨集团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据法院裁定书内容显示,11月13日,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华晨集团不能清偿到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有重整价值为由,申请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11月16日,被申请人华晨集团向法院提交《关于对债权人申请本公司重整无异议的函》,称对申请人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无异议。

同日,华晨集团公告称,目前,华晨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人民币,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人民币。

20日,中共证监会表示,证监会已依法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违约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进行同步核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在20日表示,查明招商证券在承销,并担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即“17华汽05”债券)受托管理人期间,存在未能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信息披露职责、未能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违规行为。

在此之前的10月23日,华晨集团旗下的“17华汽05”债券出现违约。据《经济观察报》11月20日的报导显示,华晨集团违约后,多位债权人质疑其“逃废债”,并曾向多个监管部门投诉。

公开数据显示,华晨集团作为辽宁省属国企,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四家上市公司,并通过旗下上市公司华晨中国与宝马合资成立华晨宝马公司。有中华、金杯、华颂三个自主品牌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个合资品牌。

对于此次破产重组,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合资公司。

这也是部分华晨集团债券投资者质疑华晨集团涉嫌“逃废债”的重要原因。

9月22日,华晨集团成立子公司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9月30日,华晨集团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华晨中国15.35亿股无偿转让给辽宁鑫瑞,华晨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华晨中国股份。而从今年6月开始,相同的股权转移手法被华晨多次使用。

报导表示,一份投资者发布的《公开举报华晨汽车集团恶意逃废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材料表示:“上述火速完成针对已经违约主体全资子公司的贷款行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和贷款机构的合规问题?贷款获取的资金去向和用途也存在重大疑点。”

另有业界人士质疑华晨集团通过类似的手法转移资产,通过转移资产,华晨集团已经做到了“去精存粗”。

华晨集团债一位私募债投资者表示,尽管华晨集团涉嫌“逃废债”,但是投资者估计也没什么办法阻止发行人终止破产重整。

据华晨集团公告称,目前涉及重大诉讼及主要资产被冻结牵涉的金融机构包括:天风证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建设银行大连星海支行等公司。

而令华晨集团债券投资者担忧的是,华晨集团债务庞大,而此次重整不涉及旗下上市公司及宝马、雷诺等合资公司,投资者可能面临巨额损失。

据华晨集团2020年债券半年报显示,集团总负债1328.44亿元人民币,扣除商誉和无形资产后,资产负债率为71.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6.77亿元人民币。

评论人士文小刚表示,近来大陆几家国企债务违约引发市场担忧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逃废债,一旦市场这种观点形成共识,那以后国企再发债就不会有投资者购买,企业融资会很困难,这几家国企起到了非常坏的带头作用,对中国债市的影响很大,这也是国企自大、任意而为造成的恶果。

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即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就是逃废债。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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