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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金局涉贪官员遭羁押禁见 北检发动2波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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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劳动部“劳动基金运用局”国内投资组前组长游迺文,涉嫌多次接受股市金主宴饮招待,并受请托于今年7、8月间要求证券公司挪用劳动基金账户内的款项炒作某公司股价;检廉单位26日发动搜索、约谈游男及游妻陈女到案,27日将他声押禁见获准并发动第2波搜索。

劳动部表示,游迺文在担任国内投资组组长期间,因在上班时间私自进行兴柜股票交易,已于11月记过处分,并要求劳金局将他调离主管职务;而在查证过程中发现,游迺文可能涉及不法情事,因此要求政风处循序报请法务部廉政署查处。将依《公务员惩戒法》规定办理停职,并移送监察院审查、停止办理他先前提出的退休申请。

检廉获报指出,游迺文今年接受证券业者宴饮招待后,涉嫌于7、8月间委托替劳金局下单的证券公司,挪用劳金局劳动基金相关账户内资金,持续挂单敲进特定公司股票,藉以操纵该特定公司股价,达到图利特定人士的目的。

检廉清查发现,游迺文每月薪资约新台币10万余元,但他自2012年9月起至今年9月间,平均每个月信用卡支出费用却多达15万元至22万元不等,支出与薪资显不相当;且在这8年间,他的账户内陆续共有高达900万元的不明现金存入,疑似收受回扣,涉犯财产来源不明罪。

检廉于26日搜索游迺文住处等地,将他与他的妻子陈女约谈到案,初步侦讯后将他声押禁见。北院认为,游迺文与其他共犯间的犯意联络、行为分担、收受之贿赂或不正利益之实际数额、财产之来源均有待厘清;且共犯不乏具有相当社会地位及财力者,因了解彼此的犯罪事实,恐有互相配合不据实陈述的可能。

再者,游迺文至今无法解释他的账户内900万元现金来源,又何以能支付金额不低的信用卡费,有避重就轻之情形;且他所犯为最轻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当理由足认他有勾串共犯之虞,因此裁准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此外,北检27日下午再发动第2波搜索,预计约谈其他涉案人或证人到案。全案朝向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收受贿赂罪(为最轻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财产来源不明罪、《证券交易法》操纵股价罪、《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等方向侦办。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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