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志:慎思明辨 别当中共殉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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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2月05日讯】明慧网近日报导,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九日,北京法轮功学员许那(画家)、李宗泽、孟庆霞(画家、教师)、刘强、李立新、邓静、焦梦娇、李佳轩、郑艳美、郑玉洁、张任飞等,被中共警察绑架,遭构陷到东城区检察院。十一月底,检察院核实认为“证据不足”,已退回北京市东城分局。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人已数次被迫害,更多的是“90后”年轻人,大多是知名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大学生,有画家与艺术家等,是国家的栋梁之才。迄今,警察绑架、关押的过程不但违宪、违法,中共还以秘密审讯,强制洗脑等迫害,诱骗他们写悔过书、保证书等。目前案卷因“证据不足”已被检察院退卷,其实所谓“证据”仅是因个人兴趣、特长与生活需要所拍摄的照片。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恣意抓捕法轮功学员,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监狱,造成无数家破人亡的世间悲剧。二十一年来,中共违法弄权,罗织罪名,构陷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关押与判刑,恶贯满盈,罄竹难书。

中共以集权统治维系政权,法律仅是箝制言论与镇压民众的工具。江氏集团成立专责迫害法轮功的黑机关,即“六一零办公室”执行迫害政策,非法指挥全国公检法司各级人员残害无辜。近期,中共内部多份文件曝光,包括二十年前的绝密文件,都证实了中共操控国家机器、铺天盖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它无所不用其极的阴狠手段也难以遁形。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共最高法院办公厅秘书一处印发了一份被列为“绝密”的文件“法发2000年29号文”,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五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司法意见。该文件中称,“各级政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时任党魁江泽民严厉打击法轮功的所有指示,不但对法轮功学员的信仰和行为罗织了众多罪名,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

非法庭审前,许多法官会透过律师向当事人与家属施压,劝说放弃信仰,认罪认错,否则会重判,并以当事人与亲属的事业前途来威胁,此番作为恰可证明法轮功学员的冤情:在法庭上拿不出犯罪事实依据。这批公检法司人员明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辜,在中共的体制下仍要虚走形式、开庭审判,制造了冤假错案,诚谓法律人的悲哀。

今年十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谢万猛、吴瑞与李瑞华,被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法院非法开庭。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法轮功学员也做了无罪自辩。审判长段晖只要听到“法轮功”、“宪法” 或“法律”等辩词,随即打断,甚至企图赶走律师。法轮功学员自辩时,没说几句,就被段晖打断,说庭审之后,交给他就行了。

当日律师提出宪法与联合国关于信仰的决议时,几度遭到段晖阻止。段晖称:不允许提宪法,称这是刑法的问题;不允许提联合国在宗教的决议,称这是在中国,按照中国法律;不允许提出法轮功定性问题,律师只能就现有法律,对公诉人指控罪名成立与否来进行辩护。

事实上,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人,提升道德,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捕、被关押或起诉。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以身为受害者匡扶正义,维护社会良知,更该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

基于明哲保身或昧于现实利益,中共许多法官成了流氓犯罪集团的傀儡,昧着良心迫害法轮功,所谓“审判”变成了对宪法和法律的肆意践踏和亵渎。法官们威胁律师、当事人与家属,想让无罪者认罪,公然蔑视法律、视法条于无物,玷辱了司法人员的尊严与职业道德。以下山东、河北与吉林省三例,堪为代表。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对平度市法轮功学员盛淑莉和曲元芝的开庭,原定于去年七月二十九日开庭,后来推迟至八月十二日。“六一零办公室”直接胁迫盛淑莉家人辞退北京维权律师,威吓家人说:“请维权律师,判五年;同意指派律师,判三年”。

河北省迁安市法院审判长冯小林面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质疑不得不坦言:“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吉林省农安县六一零办公室马主任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法院是个讲法律的地方,中共法院却不让讲法律,如此荒谬绝伦,恰好印证了不折不扣就是变相的政治迫害。

这些公检法司人员自认是秉公执法,殊不知已沦为中共的替罪羊,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不管出于无知或蓄意执行错误的上级命令,将来都难逃《公务员法》的追诉;中共让公检法司人员迫害佛法修炼人,日后必以沾满鲜血的双手就缚遭逮。

法轮功是教人向善、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大法。中国的法官们其实心知肚明,二零零零年中共国务院公通字【2000】39号文件里,公安部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废止了一九九九年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中共《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公安部【2000】39号文件的通知。

多年来,随着法轮功学员锲而不舍的讲真相中,有很多公检法司人员明白后不愿再参与迫害。最明显的就是目前各地众多的派出所、警察不受理或以各种理由,推脱对法轮功学员的举报并抵制迫害。

深圳盐田法院审判长段晖只要听到“法轮功”、“宪法” 或“法律”等词,随即打断,表明了他的不安与极度心虚;而有些法官良知未泯,灵台仍存一丝清明,尚有将功补过的赎罪机会。

河北省围场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刘志峰、王永兴等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今年九月二十八日被滦平县法院非法开庭。起诉前,公诉人滦平县检察院鲍振贤对律师说:“你不要再讲了,没有用,法轮功的真相材料我看的太多了,我承认他们都是好人,等开庭时你到法庭上愿意咋讲就咋讲”。开庭前,审判长赵亚军还对律师说:“我知道这些炼法轮功的都是善良人,这几天白天黑夜不断接到海外的电话”。

“德不孤,必有邻”,已有越来越多的律师挺身而出,在法庭上公允正直的辩护声不绝。去年有正义律师为299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律师据理陈词的无罪辩护每每震慑中共法庭,令在场的公检法司人员哑口无言、难堪与嫉恨。在非法庭审中,公检法司人员最初是强词夺理,最后都被律师辩驳至语无伦次、语塞尴尬。

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广大民众无不希望中国的法制健全,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都能维护善良与信仰自由,尽快摆脱中共与江氏集团的操纵,抵制邪恶的指使,找回公检法司人员应有的尊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人间法律或未彰显,天理惩治依然分明。如段晖与冯小林之流者,最终都躲不过法律究责与天理制裁。滦平县检察院鲍振贤与审判长赵亚军,承认炼法轮功者都是善良人,足证鲍、赵两人非十恶不赦之徒,尚能保住一线生机。正义从来不缺席,只是偶尔会晚到。鉴往知来,所有参与、协同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应该慎思明辨,立即停止迫害,才不会让自己成为中共的殉葬品。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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