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轮功学员刘社红夫妇遭冤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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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2月08日讯】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刘社红和妻子赵秀娟于2019年9月4日在荆州市被绑架,非法关押在荆州市荆州区西门看守所。2020年12月3日获悉,刘社红被非法判刑7年半,妻子赵秀娟被非法判刑7年。

明慧网报导,刘社红,男,53岁,原籍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桥村人。1983年,他初中还没有毕业,刘社红就来到武汉市木材公司武昌材场上班。1993年,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染上吸毒恶习。毒瘾发作,为凑毒资不择手段,让人避之不及,人见人怕。因吸毒、斗殴,多次入狱。毒瘾不光吸空了家里的钱财,更摧毁了刘社红的身体,年纪轻轻两脚浮肿、全身发黑,几近丧命。

2006年,刘社红坐牢时接触了法轮功学员,开始修炼法轮功,仅4个月时间,就戒掉了毒瘾,变得身体健康、红光满面。

刘社红(明慧网)

在中共全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刘社红和赵秀娟夫妇原住武汉市武昌区,因当地警察骚扰,被迫流离失所。

2019年9月4日,刘社红和赵秀娟在荆州市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荆州市荆州区西门看守所(荆州区第一看守所)。私家车被扣押。

刘社红的哥哥知道后,在2019年9月19日,从咸宁赶往荆州,给刘社红和赵秀娟送衣物,并到荆州市公安局向国保询问情况。荆州市公安局国保警察态度恶劣,不耐烦地打发了刘社红的哥哥,并威胁他不许为刘社红和赵秀娟请律师。

刘社红的哥哥找到国保,索要弟弟被扣押的私家车和其它私人物品,国保警察推脱以后再说。

为了营救亲人,刘社红的哥哥在经济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请了律师。

在2019年9月26日,律师赶往荆州市西门看守所,要求见刘社红和赵秀娟,荆州市西门看守所说不能见。律师找看守所所长,所长说:“上面有规定(而不是法律规定),不让见。”

最后,两位律师找到荆州国保的某队长,却被告知,他们已给刘社红、赵秀娟报(非法)批捕了,不让见面。当日下午3点,律师找到当地检察院批捕科,被告知:已上报了,过了10月1日再说。

律师在10月1日之后又去荆州市西门看守所,要求见刘社红和赵秀娟,荆州市西门看守所还是不让见。

2020年12月3日获悉,刘社红被枉判7年半,妻子赵秀娟被枉判7年。

刘社红按照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学会善待他人,彻底改掉恶习,脱胎换骨。知其经历者无不称奇。他看到法轮功学员遭中共造谣诬蔑,残酷迫害,就把法轮功的真相告诉别人。

2008年5月4日下午,刘社红在武汉市江夏区喷法轮功真相标语,被江夏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在何湾劳教所一直被关押在“严管队”,因为他坚持炼功,还曾多次遭到毒打。

2010年12月21日晚,刘社红再次因喷写法轮功真相标语,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洪山区看守所;2011年5月31日,被非法庭审;2011年6月中旬,被洪山区法院枉判4年,后被劫入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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